一、占用耕地找哪个部门可以解决
关于对非法占有耕地行为进行恰当处置,可寻求以下部门的帮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也就是我们熟知的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及自然资源领域的监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并监督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地方法规的行为;而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的现实状况监管与检查工作,则由隶属于农业农村部系统下的有关职能部门直接负责。如果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相关问题,同样可以通过法律渠道予以解决,我们建议尝试申请仲裁或者在必要时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占用耕地违建已建成怎么办
关于占用耕地建设房屋的处理策略,相关规定如下:
首先,对任何未经许可擅自占用耕地进行建设活动的行为,应由县级以上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依据其各自职能予以限期整改或整治,同时可处以罚款。
其次,如涉及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甚至构成犯罪的情况,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您遇到非法占据耕地的情况时,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及自然资源监管部门无疑是您最好的求助对象,他们肩负着严格执行与全程监督土地管理法令的重要职责。关于农村宅基地的各类问题,您同样可以向农业农村部下属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详细的咨询与反映。若是您所面临的问题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仲裁机构的帮助或者直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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