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方面的争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是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若用人单位未能为劳动者办理完备的社会保险手续,并且由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妥善补救,导致劳动者因此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险权益所引发的经济赔偿损失纠纷,在这种情况下,相关司法机关应当予以立案受理;与此同时,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已按照法律程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依照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社会保险费用,这就涉及到了社保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强制征收的问题,在此种情形下,由社保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强制征收,无需经过法院审理,法院也不应再对此类案件进行立案受理。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二、保险可以从外地买吗
在不同地区购买保险是可行的,然而我们强烈建议您选择全国性的寿险或财险公司进行投保。这类大规模的保险公司具备在全国范围内成立分支机构的实力和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无缝衔接的“全国通”保险服务,使得您只需要手持有效的保单,无论身处何处,都能获取到与您所在地相等的服务待遇和理赔保障。此外,许多规模较大且信誉良好的寿险和财险公司也会提供保单迁移服务,你只需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相应的步骤,便可轻松地完成保单迁徙,从而实现愉快地、无障碍地获取理赔金额的愿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六条
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可以经营本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保险业务的下列再保险业务:
(一)分出保险;
(二)分入保险。
在涉及到社会保险领域的纠纷时,作为劳动者的您享有依法提起诉讼的合法权利。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妥善办理完整的社会保险手续,并且由于相关社保机构无法进行及时的补充解决措施,从而给您的权益带来了实际损失的话,那么司法机关会采取相应的行动来予以受理。然而,假如用人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社会保险的办理工作,但是却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来支付相关的社保费用,那么这就需要交由社保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强制征收处理,而不需要法院进行过多介入。因此,法院原则上不会接受这类案件的立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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