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厂搬迁不去有补偿吗
一般情况下,在市区内进行企业或公司搬迁并不会涉及到经济赔偿的问题。
根据各地区法规规定,若企业在同一城市的地理位置发生迁移,原本签订的劳动合同将得以延续执行,但如果雇员不愿意跟随公司搬迁至新的办公地点,那么企业无需为此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金。具体的赔偿规定如下所示:
首先,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度来计算,每满一年便会有资格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如劳动者在单位服务期限超过了6个月且未满一年,则将视为一整年的工龄;反之,若不足六个月,则可获得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如果劳动者每月领取的工资水平远超于雇佣他们的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对于此类员工,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该地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金额来确定,同时其接收经济补偿的总额度也会受到最高为12年的年限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
二、工厂搬迁怎么补偿工人
若工厂面临拆迁,建议已签订长期劳务协议的员工可以尽可能选择随迁至新的经营场所或者获得相应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如员工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跟随工厂搬迁,需解除与贵司的劳动关系,应依照其在本单位的实际服务年限进行经济补偿费用的计算和支付。经济补偿应根据员工在新公的工作时间长度,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为基础的准则,并对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情况按照一整年计算,对于不足六个月的部分,则支付半个月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大多数的市镇环境中,企业或者公司的迁移行为并不涉及到相应的经济赔偿事宜。如果员工无法适应或者选择拒绝随着企业一起迁往新的地点,那么对于该类员工,企业无需做出任何赔偿性的支出。至于经济赔偿方面,相关额度将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进行相应计算,也就是每满一年就需要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而如果工作时间超过了六个月但未达到一年的话,则按照一年来计算;反之,如果工作时间低于六个月,则只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另外,如果员工的工资水平已经超出了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将会按照三倍的标准来执行,但是总金额不得超过十二年。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