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妇二人依照离婚协议在相关民政机关完结离婚手续之后,这份离婚协议便立即拥有了法律效应,对彼此产生了严谨的约束力。需要强调的是,房产理所应当的归属到他们的子女身上。尽管房产并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然而,若此房产已经正式移交给子女手中,那么毫无疑问,子女已然成为合法拥有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产一方不肯卖可以折价吗
离婚时遇到一方反对出售房产怎么办?别担心,我们有绝招。首先,运用市场价值对房产进行详细而精确的评估。这样一来,拥有房产权的一方就能以合理得体的方式对另一方行使补偿了。假如房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之列?不必担忧,同样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对其进行评估,然后让拥有所有权的一方便可以慷慨大方地赋予另一方应有的补偿。夫妻共同财产,这可是根据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它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共同享有,共同享有,夫妻在处理这些共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妇双方在正式结束婚姻关系并在相关部门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离婚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便具有法定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不可抗拒的法律约束力。在此情况下,原先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应当归属子女所有。即使尚未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只要房产已经实际交付给子女,那么子女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该房产的合法所有者。这项约定充分保障了子女的合法权益,使得他们在法律层面上享有房产的所有权,不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干扰。这一法律条款的设立,既是对子女利益的有力维护,同时也彰显出离婚协议所具备的法律权威性以及其执行力。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