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若双方就赔偿或者交付保险金额有所明确约定,保险人便应严格依照约定执行相应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若保险人未能及时履行其应尽的职责,除了全额支付保险金之外,还应补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同时,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涉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赋予保险金的职责,更不能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获取保险金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案件的具体流程大致为以下四点:
首先是当投保人提出理赔申请之时,保险公司负责人会安排人员到场核实实际情况;
其次,保险公司需对投保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查,以确定理赔请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约定;
然后,保险公司将依据考察结果判定责任归属;
最后,如果保险公司认为理赔申请符合相关条件,那么通常会在十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案并将款项支付到位。反之,若理赔申请不符合要求,保险公司也会及时通知投保人并详细解释拒绝理赔的理由。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后车追尾对方全责,我需要报保险吗
您的车辆遭受他人追尾碰撞事件,若判断为对方负全部责任,则可以免除自身向保险公司报案的义务,可转而求助于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然而,如果对方并未投保相关保险产品,那么由此产生的损失将由对方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规定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作出相应赔偿。但是,如遇因受害者蓄意制造的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损失,保险公司在此情况下可不予负责理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若有保险公司未能履行相关赔付责任,您拥有权利选择对其提出投诉,或者向主管我国金融监管事务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实名举报。除此之外,依照法律赋予的权益,您还能够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切身利益,直接向所在地的地方法院提交诉状,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