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认罪能办理取保候审吗
在未承认罪行的情况下,同样可申请保释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力适用附加刑,或是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采取保释候审措施,以确保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不认罪能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在涉及到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情况时,当事人(嫌疑人或被告)是否承认有罪的行为并不直接地影响他们能否获得批准的取保候审权利。实际上,取保候审的决策是建立在对于社会危险性的全面评估之上的,这其中包含了诸多要素如是否会干扰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是否有再次犯罪的潜在倾向、以及个体的身体状况等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当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某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下,或者在这些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情况下,如果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增加,那么就可以考虑为他们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未经罪责承认的情况下,当事人仍有权利申请获得保释候审。人民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可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单项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员实施保释候审。对于那些因身患严重疾病而无法自行照料生活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员,同样可以采用保释候审的方式,以保证他们不会对社会公共秩序产生任何威胁。这项制度不仅是为了维护司法程序的公平性与正义性,同时也是出于对涉案人员实际境况考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