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可以为员工取保候审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取保候审这一重要决策并非由司法人员或者组织自行执行,而是归属于国家公权力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来行使。而公司总经理这类并未依法设立的个人,是没有权力单独为员工提出申请并实行取保候审的。
若遇有员工满足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或非监禁刑、身体状况无法接受拘留、已怀有身孕或是处于哺乳期中、已经超过最长拘留期等情况,那么应当由该名员工自身或者他们的合法代理人为代表,向负责案件的司法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更为详细的调查与评估后,由司法机关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实施取保候审的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老板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吗
公司高层管理者在处理雇员解聘事宜时须遵循相关法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出于不当理由或非法行为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按照法定数额给予该员工的补偿金额的两倍来作为其应承担的赔偿金额。而对于那些非因工作失误所导致的情况下,公司若依法进行的离职处理,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由于员工自身过错所导致离职,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取保候审的决定上,这是由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进行统筹负责,而不是任何私人主体例如雇主所能够随意行使的权利。如果有员工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标准,比如预期会被判处非监禁刑罚、身体健康状况异常严重、正在妊娠或者哺乳期间、拘留期限届满等等情况下,应该由该名员工本人或者他/她的合法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向相关司法机构提出申请。接下来,由司法机关经过详细评估审查之后,做出是否实行取保候审的终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