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可以提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所明定的原则,涉案嫌疑人、被告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或辩护人均有权利申请撤销强制性措施,其中包括了对于保释候审事项的处理。因此,这些相关人士均可提出保释候审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谁可以提交取保候审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均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在提出这一请求之前,必须先符合相应的条件并提交书面申请至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取保候审的申请通常应向负责调查活动或执行措施的机构提出。
具体来说,就是向当地的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进行申请。考虑到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当事人完全可以寻求一位委托代理律师的帮助,或者也可以由其家人代为起草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涉及案件的被审查者、被告方以及其法律上认定的代表者、直系亲属或辩护律师等,与此相关的人员皆享有申请撤销强制性惩罚或者限制措施的法定权益,其中亦包括对保释候审情况的处理。换句话说,无论是被调查者还是被告方,其在法律程序中所拥有的合法权益都应当得到重点保护,他们有权对进行保释候审的申请提出主张,以求得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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