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执行不到位找什么部门有效
如若司法裁判的执行未能充分履行其职责,当事人或相关利益方有权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投诉,请求检察院对这些执法行为开展严肃监督及审查。当有人认为某项具体的执行行动违反了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时,他们有权通过提交书面申诉来维护自身权益。对于提交的书面申诉材料,最高人民法院有义务在收到之日起的十五个日历日内进行详细评估和审查。如若申诉理由充足且存在违法现象,则裁定予以撤销或更改;反之,如果申诉理由不足以证明执行行为存在违规情况,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将做出裁定予以驳回处理。当事人以及其他利益方如对这个决定表示不服,有权从裁定下达之日起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复议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二、法院执行文书哪里查
首先,这里给您介绍的方法之一是:当执行法官忙于完成对被执行方的财产调查工作后,他们通常会主动联系申请人告知调查情况。其次,如果立案手续已经妥当,申请者也可以主动拨打执行法官的电话进行相关询问。第三个建议是,贵司还可通过拨打全国执行案件信息公开与服务平台12368的官方热线来查询负责执行该案件的法官。最后一种途径就是前往法院执行窗口直接咨询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若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现不佳,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投诉,请求对其进行监督和审查如果他们认为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诉材料,该法院有义务在收到申诉之日起的15个自然日内进行评估和审查如果申诉内容充足并且确实存在违法情况,那么法院将撤销原决定或者做出相应修改反之,如果申诉理由不足或者没有发现违法行为,法院将会予以驳回对于裁决结果不满的人士,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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