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审理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信用卡相关犯罪行为中,以非法侵占为目的的涵义主要涵盖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在主观上,行为人明确知晓自身并无偿还能力却仍然进行大规模透支业务,导致最终无法完成债务清偿;
此外,行为人也可能采取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等方式来逃避债务责任。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信用卡以前有逾期一天怎么办
若您的信用卡出现了还款逾期现象仅延迟一日,请务必尽早偿还债务即可。如果该信用卡具备还款宽容期限,并且这个宽容期限超过或等于一天,那么即便在宽容期限结束后才完成还款,也依然被视为在宽容期间进行了还款处理,这种情况下,您的个人信用报告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影响。
然而,若该信用卡并不提供还款宽容期限,那么即使您仅逾期一天并及时偿还了欠款,负面的逾期记录也会对您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至少能将其影响降低至最小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关于审理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信用卡刑事案件中涉及到的非法占有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行为人明知自身没有还款能力却依然大量透支消费,最终导致无法顺利还清欠款的情形另一种则表现为行为人通过各种方式如抽逃、转移资金以及隐匿财产等方式,企图逃避应当承担的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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