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仲裁时效期限自该事件的当事人明确意识到或有理由认为自身权益遭受侵蚀的那一刻起算;对于劳资纠纷而言,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是固定且有限的,即为一年。申诉方一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对立方提出索赔要求,或是向相关部门寻求法律援助,亦或是得到了对方当事人的明确同意并愿意承担责任的话,那么原有的仲裁时效期限将会自动中止。在这种情况下,新的仲裁时效期限将自中止时点开始重新计算,直到最后的裁决结果确认或履行完毕为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找哪个部门
如需咨询相关事宜,您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局寻求帮助,其官方热线为:12333;对于涉及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通常需要在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裁决事项;如果当事人对于该仲裁裁决持有不同意见,他们有权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他们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正式的书面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仲裁时效是从当事人自身意识到或者应该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对于劳资纠纷,其时效期限则被明确规定为一年然而,当申诉方在这一年时间内主动发起索赔行动、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得到了对方的明确承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时,时效将会暂时停止计算在这种情况下,新的时效期限将从时效暂停的那一刻重新开始计算,直到最终的裁决结果公布或者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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