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过户夫妻一方不能到场怎么办
1.在涉及房屋产权转让的情况下,若其中任何一位配偶无法亲自出席,可提供其对本次房屋买卖授权的公证材料以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2.对于房屋产权转让事宜,通常要求双方当事人均在场方可进行交易。
然而,如有一方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则可通过办理房屋买卖授权的公证手续,将其所享有的权利委托给能够亲自出席的另一方代为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二、房子过户一般多久
关于房地产所有权过户流程所需耗时方面,通常可估算为大约三个月的时间。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双方应在不动产买卖合同签署当日起算的90天内,持有所涉及不动产的权属证件、其居民身份证件、以及该份转让协议等材料,前往该不动产坐落地区的房地产主管行政机关提交申请。在此之后,该房地产主管行政机关将会在收到上述材料的七天之内,就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评估,并以此来确定是否同意接收处理该申请。若通过审查,则需继续对所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严谨审查核实,以确保申请具备所有的条件和必要资料。完成所有审批手续后,将予以颁发正式的房地产所有权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在涉及房屋产权转让事宜的处理过程中,倘若其中一位夫妻要么因为疾病困扰,要么因为公务繁忙抽不开身,导致无法亲自到达现场办理相应手续,这并不影响任何事情他们可以向相关机构提交经过公正认证的授权文件,从而赋予另一半全权代表自己完成所有相关手续的权利尽管在正常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需要买卖双方当事人共同出席,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患病或者因公出差等原因而无法亲自出席的一方,完全可以通过公正的授权方式,将自己的权力委托给另一方,以此来保证交易能够顺利进行这种做法的主要目的在于平衡交易双方的权益,并且确保整个交易过程的合法性以及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