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需要到法院去吗
在双方达成共识愿意做出抚养权变更时,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前往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双方可以自行签署一份变更协议,明确约定变更事宜即可。在涉及子女抚养权的议题上,只要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且该决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更为有利,法院通常会尊重并认可这一结果而不再予以干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双方同意离婚当天能离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离婚手续并不能立刻完成。若双方决定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离婚,自提交申请当日起计时,最快可在31个自然日内获得离婚证书。在提出申请后的30日内,若有任何一方对离婚事宜持有异议,均有权前往指定民政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即我们常说的“30日协商期间”。当该期限届满后,从第31天起计算,直至第60天为止,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均须亲自赴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涉及子女抚养权的调整时期,若双方均赞同变更抚养权利则不应强制要求通过法院这个法律途径进行实际上,他们可以选择签订一份具有正式权威性的变更协议来明确约定相关的具体事项关于子女教育抚养等方面的权益问题,只要双方能够就此达成一致并且所做决定被认为是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那么法院通常都会给予充分的尊重和认可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不必非得依赖于法院的介入这种处理方式不仅充分体现出对当事人自主决策权的尊重,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子女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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