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不进行招标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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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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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招标违规行为可能导致行政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如责令整改或宣布招标无效,以保护各方权益。主要违规包括:未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及非法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若情节严重,将启动重新招标程序。
依法不进行招标合法吗

一、依法不进行招标合法吗

违规行为。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将采取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或直接宣布此次招标结果无效,并启动重新招标程序以确保参与竞标的各方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有权责令他们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则需宣布招标结果无效,并启动重新招标程序:1.未能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2.邀请招标过程中未能依法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予行政处罚意味着对于那些违法行为轻微且能得到及时有效改正,且未产生任何实质性危害结果的事项,可免于实施行政处罚。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选择性地不予行政处罚:

首先,倘若行为人年龄小于14岁,其所存在的违法行为原则上将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其次,如果行为人年龄介于14至18之间,存在违法行为,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应予以从轻或减轻的行政处罚;

再次,若是在行为人处于精神失常状态下无法正确判断及控制自身行为时,引起了违法事件,此时同样不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最后,若行为人遭受到他人的威胁或逼迫从而引发了违法行为,或者能够积极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以及证明有立功表现且积极采取行动消除或减少其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潜在危害,这种情况一般会从轻或减轻给与相应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在竞标活动中出现的不合规行为或许会引发相关政府监管机构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整改或者判定竞标结果无效,其目的在于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在诸多不合规现象当中,最主要的为没有按照规定发布公开招标通知以及无合法依据地向潜在的投标方传递了投标邀请这两种情况。如果上述违法状况并不轻微,那么将会启动重新进行竞标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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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竞争的范围不同。由于公开招标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有机会参加投标,竞争的范围较广,竞争性体现得也比较充分,招标人拥有绝对的选择余地,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邀请招标中投标人的数目有限,竞争的范围有限,招标人拥有的选择余地相对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将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将某些在技术上或报价上更有竞争力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遗漏。
  
(4)公开的程度不同。公开招标中,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知程序标准公开进行,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可能;相比而言,邀请招标的公开程度逊色一些,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也就多一些。
  
(5)时间和费用不同。由于邀请招标不发公告,招标文件只送几家,使整个招投标的时间大大缩短,招标费用也相应减少。公开招标的程序比较,从发布公告,投标人作出反应,评标,到签订合同,有许多时间上的要求,要准备许多文件,因而耗时较长,费用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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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律师回复]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汇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2003年)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7号令——2005年)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货物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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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03)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二)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三)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2001)第八条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5号令-2000年)第四条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四)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五)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第五条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组建中的项目法人应当在国家计委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报送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至少包括:
(一)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二)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
(三)内设的招标机构或者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四)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
(五)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以及招标业绩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材料。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第七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三)项目法人已经确定,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第八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项目法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1年第6号令)第八条招标人是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备注:《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6号)赞同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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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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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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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项目法人组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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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不成功可以进行邀请招标吗
[律师回复] (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发布。    (2)选择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因使用招标公告的形式,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邀请招标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人的数量。    (3)竞争的范围不同。由于公开招标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有机会参加投标,竞争的范围较广,竞争性体现得也比较充分,招标人拥有绝对的选择余地,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邀请招标中投标人的数目有限,竞争的范围有限,招标人拥有的选择余地相对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将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将某些在技术上或报价上更有竞争力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遗漏。    (4)公开的程度不同。公开招标中,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知程序标准公开进行,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可能;相比而言,邀请招标的公开程度逊色一些,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也就多一些。    (5)时间和费用不同。由于邀请招标不发公告,招标文件只送几家,使整个招投标的时间大大缩短,招标费用也相应减少。公开招标的程序比较,从发布公告,投标人作出反应,评标,到签订合同,有许多时间上的要求,要准备许多文件,因而耗时较长,费用也比较高。
如何进行招投标复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确定招标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其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核准部门核准。
二、委托招标代理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三、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将招标文件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四、实行资格核验
初次进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分中心出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并将复印件交分中心备案。
五、衔接招标日程
招标人应通过分中心衔接招标活动日程,避免各招标项目在使用县招投标中心资源时发生冲突。
六、进场实施招标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组织答疑会,接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定标等。
七、租赁交易席位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如未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办理过交易席位证或交易席位证已过有效期的,应向分中心申请租赁交易席位,办理交易席位证。
八、缴纳服务费用
招标人、中标人按规定缴纳相关交易服务费用。
九、发出中标通知
分中心按统一格式打印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签订经济合同

一、其它有关事项
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全部交易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送交分中心备案一份。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按《建设项目交易档案目录》将整个交易过程的主要资料送交易分中心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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