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找不到也没死亡怎么办
通常来说,若是未能找到遗产继承人,且相信确实存在一位未在场的继承人,那么在遗产分配过程中仍需为他保留相应的份额。若该申报继承人处于失踪状态,则相关利益攸关方有权事先向相关司法区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布该继承人失踪。随后,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应将失踪者所应享有的部分移交给其最近的亲属代表管理。当继承事务进入实际运作阶段后,首先应当给予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传承遗产的机会,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法抢先于前者获得继承权;换言之,仅在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形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才得以承继所有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人找不到祖父母死亡证明要如何完成继承
在涉及到继承人继承祖父母遗产这一法律事务中,该情形在法律上被视为属于第二顺位的继承范畴。
若您所询问的问题涉及的背景前提为父母已经离世,而祖父母留下了一份遗产等待其继承人进行分配,那么在当前的情况下,即便是无法提供祖父母的死亡证明文件也是完全合法且合理的。
这主要源于祖父母离世已有时日,且鉴于历史原因,当时很可能并未妥当地开具相应的死亡证明。
然而,请注意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当面临继承权方面的争议时,我们仍然建议通过友好协商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当然,如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确实需要祖父母的死亡证明才能完成相关程序,那么作为继承人的您,同样有权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祖父母进行宣告死亡的司法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
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继承人找不到也没死亡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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