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伤残商业保险不理赔如何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7-21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撰写起诉状时,应严谨明确原被告身份、诉求及争议细节。备齐材料后,向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递交申请。法院立案后,将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同时通知原告举证及被告答辩。法院定开庭日期后,将发传票,请按时出庭。
{ArticleTitle}

一、交通意外伤残商业保险不理赔如何起诉

1.在起草起诉状时,我们应当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首先清晰明了地陈述原被告两方的身份概况、基本情况及相关背景信息。随后,需细致入微地列举出我方所主张的诉求或提出本次诉讼恳求的主要意图、具体内容。除此之外,必须全面而准确地对整个争议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展开清晰且详细的叙述和交代。

2.准备充分后,带着已撰写完成的起诉状以及与其紧密相关的各项证据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立案大厅递交申请,并请求予以立案受理。

3.在法院接受并立案受理申请之后,他们将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向被告方送达相应的起诉状及举证通知书,同时也会向原告方发送举证通知以及被告方可能提出的答辩状等相关文件。

4.法院确定了开庭审理的具体日期后,他们会向当事人发放传票。请务必严格遵守传票上所标注的时间,准时参加法庭审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交通意外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怎样的

自年,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已升级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2.在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方面,当事故发生后,受害方有权向肇事方驾驶员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要以下赔偿款项,这些赔偿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营养补给费用、住院期间的餐食补贴等多项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意外伤残商业保险不理赔如何起诉”,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意外伤残商业保险不理赔如何起诉
一键咨询
  • 154****01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8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2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7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23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4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0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4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5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4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商业意外险伤残鉴定怎么做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商业意外险伤残鉴定怎么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金融保险
你好,我的朋友他在他的单位受了伤,现在他家人对于鉴定这块不是很懂,想知道商业意外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两者的区别
[律师回复] 例如:工伤鉴定的标准为《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其他伤囘残鉴定鉴定标准也有不同如下: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囘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 公囘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检 公囘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囘残评定》(公囘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 GB/T 15499-1995)
7《职工非因工伤囘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8《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9《人体损伤囘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0《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1《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商业保险承担意外伤残赔偿标准有哪些?
商业保险承担意外伤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业保险意外险理赔时效届满怎么算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法定诉讼时效期满后,债务人可提出暂停履行义务的异议。此规定旨在确保诉讼时效的合理性,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允许其在特定时限后提出异议,暂停履行相关义务。
10w+浏览
金融保险
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商公司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可以
1、对外担保的相关概念
(1)对外担保
根据《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第二条规定,对外担保,是指中国境内机构(境内外资金融机构除外,以下简称担保人)以保函、备用信用证、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保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下称“《担保法》”)中
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财产对外抵押或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章
第一节规定的动产对外质押和第二节
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权利对外质押,向中国境外机构或者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债权人或者受益人,以下称债权人)承诺,当债务人(以下称被担保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时,由担保人履行偿付义务。
(2)对外担保当事人
根据《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办法细则》”)
第六条规定,对外担保当事人包括担保人、被担保人、受益人。“担保人”是指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或者经法人授权的机构,包括中资金融机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境内外资金融机构。
其中,对外保证项下的担保人为保证人对外抵押项下的担保人为抵押人对外质押项下的担保人为出质人。“被担保人”是指境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内机构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及中方参股的企业。“受益人”是指中国境外机构以及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其中,对外保证项下的受益人为债权人对外抵押项下的受益人为抵押权人对外质押项下的受益人为质权人。
2、根据相关法规,结合本类案例,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1)当事人是否适格
根据《办法细则》第六条规定,本类案例中的担保人和受益人主体资格均没问题。被担保人则应当是境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内机构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及中方参股的企业。而本类案例中的被担保人是境外机构,似乎不符合规定。这也是有个别地区外汇管理部门认为不符合受理规定的理由所在。
应当说,这一认定是片面的。《办法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 以下担保适用本细则:
(一)对外反担保
(二)担保人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的担保
(三)担保人为境外机构向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融资所提供的担保。本类案例应当属于该条第
(三)项的情形。即,本类案例中的受益人实际上属于开办离岸银行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因此应当适用《办法细则》办理对外担保业务。
(2)需要符合哪些具体规定
如前列明,对外担保业务涉及多项法规。
首先,既然涉及担保,应当符合《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的一般规定。
其次,由于涉及对外担保,应当符合外汇管理的规定。《办法细则》第三条规定,对外担保应当经外汇局批准,本细则另有限定的除外。
第八条规定,外商独资企业可以自行提供对外担保,无需得到外汇局逐笔批准。《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担保人提供对外担保后,应当到所在地的外汇局办理担保登记手续。因此外商独资企业可以自行对外担保,但应办理对外担保登记。
同时,对于外商独资企业对外担保也有相应限制。《办法》第七条、
第八条规定,外商独资企业不得为经营亏损的企业提供担保,不得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提供担保。《办法》
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非金融企业法人对外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并不得超过其上年外汇收入。上述规定也是外汇管理部门受理对外担保登记后主要的审核条件。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意外碰坏对方车商业险赔付吗
在交通意外中,商业保险是否赔偿对方车辆损失,取决于保险种类。购买商业车损险,车辆因非人为原因受损可获得赔偿。交强险主要为被告方提供经济补偿,而商用车损险则保障投保人自身损失。因此,若车辆因非人为原因受损,如被不明物体破坏,购买商业车损险可获得赔偿。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业保险残疾赔付多少
受第三方责任人侵害的在职或老年公民,责任人应依法负担医疗费用。 超出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若责任人无法履行或无法确定偿还能力,受害者可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代为支付医疗费用,并列举伤病成因和责任人未支付情况。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没有劳动合同只有意外险和商业险,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按工伤待遇可以赔偿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者在工伤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如果离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交通意外伤残商业保险不理赔如何起诉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