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野县看守所律师会见按次数收费吗
律师依法享有在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面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律师在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庭审阶段均可多次会面其负责代理的当事人,且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非法限制。
至于费用方面,律师服务费的收取通常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依照市场规律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然而,律师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因其所在地区以及案件复杂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会设定一个最低收费额度和最高收费额度作为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二、博野县看守所会见律师费用谁承担
关于律师会见费用的支付方式,通常情况下是由代理该犯罪嫌疑人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承担。具体的费用金额往往因案件复杂程度及律师的执业经历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当前我国深圳地区的标准收费范围从两千元至六千元不等。
此外,律师参与会见前需要得到犯罪嫌疑人的事先委托(也可由办理案件的工作人员代为转达)以及犯罪嫌疑人在家属中的亲友进行特定的授权委托(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等)。
然而,如果您的亲属是表弟,则无法进行此类委托。
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被羁押在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仅能通过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家属并没有直接的会见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的法律规定,律师会见不再需要经过繁琐的审批程序,只需获得委托人的授权即可进行会见。这意味着,即使犯罪嫌疑人刚被捕入狱,其律师也有可能在当天便能够与其见面。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博野县看守所律师会见按次数收费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