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取保候审收监条件都有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之明文规定,对于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两种强制措施的执行期限,分别设定为12个月与6个月。在此期间,不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的状态,都禁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有所间断或停止。若经过侦查后发现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存在,或者当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时限已经期满,必须立即解除相关措施,同时向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
然而,此项法规并未明确指出孕妇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
然而,根据一般的法律原则,孕妇作为特殊人群,在满足取保候审的一般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出现等)的基础之上,可以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若孕妇符合收监条件,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则有可能面临被收监执行的命运。因此,孕妇取保候审的条件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如果满足取保候审的一般条件且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那么就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反之,如果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或者期限已满,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
至于收监条件,则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其他相关条款和司法解释进行详细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孕妇取保候审要交钱幺
1、在适用取保候审制度时,若无可提供担保之人,则需缴纳相应费用。取保候审实质上乃是相关司法机构对特定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一种暂时性非拘禁之惩戒手段。
2、对于本应依法判处逮捕的被告人,如其在案发后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疾病,抑或是正值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女性罪犯,亦或是犯罪情节轻微者,都可以依据具体情况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孕妇取保候审收监条件都有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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