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31天会有消息吗
在涉嫌实施刑事犯罪而被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之际,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展开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同时,他们也需要在法定的时限内向家属发出通知。一般而言,在执行拘留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就应当完成家属告知这项任务,然而,当案件涉及到国家安全方面的问题或者可能对调查进程造成阻碍之时,则可不受此限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这其中还包含了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的时间。若已度过第31天,那么通常情况下,有关部门将会做出是否对嫌疑人予以逮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31号算天数吗
在执行30天刑拘的月份中如存在31号这一特殊日子,应将其计入期限之内进行计算。
首先,我们需明确刑事拘留的计算单位是以天数为准,并且规定了期限自开始之日起并不被计入其中,而是从第二天起计算剩余时间。
另外,期限的结束日期应定为法定期间日数的末尾一日。
其次,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并非刑事处罚手段,而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31天会有消息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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