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车撞伤了该如何要求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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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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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遭遇车祸后,应迅速报警,明确事故责任。双方需根据责任划分,共同承担以下损失赔偿: 1.财产损失,即物品维修或替换费用; 2.人员伤害赔偿,涵盖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3.伤残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辅助设备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康复、护理等必要费用。赔偿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合理性确定。
我被车撞伤了该如何要求赔偿

一、我被车撞伤了该如何要求赔偿

遭受机动车撞击之后,第一步应该尽快向当地警方报案,以便对事故责任进行合理划分;在依据事故责任判定后,受害方与肇事方都需承担相应责任,共同负担以下几个方面的损失赔偿:

1.财产损失:由于此次事故引发的直接物品维修或替换所需支付的费用。

2.人员伤害赔偿:针对因为这场意外而产生的身体损伤展开的赔偿,其涉及到的主要内容为: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以及由于无法正常工作而降低的收入,包括医药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以及必须的营养支持费用等。所有赔偿都应基于实际发生情况及其合理性来加以确定。

3.伤残赔偿:如果受害者经过诊断发现已构成伤残定级,那么相关赔偿就要包含因为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开支增加而产生的费用,同时也要考虑到由于失去劳动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具体而言,这部分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设备的购买费用、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此外还可能包括为了康复护理、持续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治疗费用等。对于这些费用,侵权责任人也应有义务给予相应的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我被车撞了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在被机动车意外撞击之后,若产生了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那么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当行为人侵犯了自然人的人身权益且导致严重精神损害的时候,被侵权者享有合法的诉求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同样地,当行为人因为故意或者严重过失而对自然人具有人身象征意义的特定物品造成了严重精神损伤时,被侵权者也有着同等的权利去主张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我被车撞伤了该如何要求赔偿”,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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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人被撞了要怎样要求赔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
1.不构成伤残的: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构成伤残的: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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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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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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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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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悖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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