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双方父母有权参与吗
我国依法采取婚姻自由原则,其中包含着结婚自主以及离婚自愿等方面的自由权利。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及其他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因此,父母并无资格干预子女的离婚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离婚双方共同抚养孩子可以吗
当两位家长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为确保子女的最佳利益不受损害,同时考虑到具体情况,子女是完全有可能由父母双方共同进行抚养照料的。
关于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这一重大事宜,我们需要以充分保障其应有的合法权益,依据父母双方实际的抚养能力及相应的抚养条件这些更具体的考量因素,来寻求公平且合理的解决方案。
总而言之,无论在何种情形下,若有助于孩子全面健康地成长和发育,父母之间达成共同抚养意向并非不可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双方父母有权参与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