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微骨折达不到评级的赔偿多少
对于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到十级的员工,其应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具体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一级伤残可享受到本薪资水平乘以系数27的赔偿款;
其次,二级伤残对应的赔偿额度为本薪资乘以系数25;
再次,三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本薪资乘以系数23;接下来,四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为本薪资乘以系数21;之后,五级伤残人士可获得的赔偿为本薪资乘以系数18;
最后,六级伤残员工则可以领到本薪资乘以系数16的赔偿。而七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为本薪资乘以系数13;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本薪资乘以系数11;九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为本薪资乘以系数9;
至于十级伤残,其对应的赔偿金额为本薪资乘以系数7。
此外,1-4级伤残津贴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但若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补足差额部分。而对于5-6级伤残津贴,则由用人单位在无法妥善安排工作的情况下进行支付,同样地,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需要由用人单位负责补足差额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之前的12个月内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若该工资水平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来计算;反之,若该工资水平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二、轻微骨折能评伤残吗
对于伤情是否构成伤残,除了需要根据其所受伤害的严重程度高低之外,还必须密切关注其受伤害的特定部位。通常来说,骨折受损的事件是有可能导致伤残等级评定的,然而这还需要进一步地结合具体情形加以判断。现在现行的伤残评估标准主要参照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这部法典,被视为重要的参考依据之一。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轻微骨折达不到评级的赔偿多少”,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