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做出相应的回应,并不一定需要亲自现身法庭。若是对方决定提出上诉,当事人便需积极参与至第二次审理的法院中;在法院的开庭过程中,当事人既可以亲自出席,也可选择不亲身前往而是委派代理人为自己出席庭审。
然而,若为本人未亲自出庭且又未委派代理人的情况下,即视为当事人自愿放弃其应享有之答辩及辩护权益,那么第二次审理的法院将有权以缺席方式作出判决,这或许将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利影响。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有保险的车把人撞了自己还要出钱吗
倘若事故中涉及到的赔偿金额清晰地落在承保范围之内,驾驶人将无需自行承担费用来赔偿受损方;反之,若赔偿金额超越了承保范围,则驾驶员需按照各自所负责任限度,对超出限额部分进行相应的赔偿处理。除此之外,若涉及到例如车险免责事项、拒绝理赔情况以及产生医保范畴之外的医疗费用等情况,保险公司将不会承担其应有的理赔职责,这部分费用将由车主个人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有保险的交通事故被起诉要出庭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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