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交通事故的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有权委派代表出席法庭审理,而无需亲自出面。
然而,若该案已被视为涉及交通肇事的刑事调查,作为被告人,则必须亲身参与审判,接受司法机构的审问和裁决。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当事人对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行为影响以及过错程度,来确认当事人应负的责任:
1.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直接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该方当事人需承担全部责任;
2.若因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失共同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则依据他们各自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力及过错程度,分别判定其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若各方当事人均未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失,且该事件被认定为纯粹的交通意外事故,那么各方当事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若一方当事人故意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另一方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被起诉需要请律师么?
参考我国诉讼法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在交通意外纠纷中提起诉讼是否需聘请代理人尚未作出明确界定。
然而,在此类情形下,您确实需要仔细权衡并慎重决定是否聘请律师。
主要考量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
(1)事件本身的严重性及涉及赔偿金额大小;
(2)自身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案件相关的专业技巧的理解;
(3)个人工作或生活安排是否允许投入足够时间精力处理这些繁琐事务;
(4)个人经济能力是否足以承担聘请律师所需费用以及可能出现的后续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被起诉有保险要不要出庭”,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