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病可以申请病退

最新修订 |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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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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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因病提前退休的条件包括:一、鉴定为1至4级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等级;二、患有严重慢性肝功能损伤;三、实施全胃或全结肠切除手术,或小肠切除超过四分之三;四、多种治疗手段无效的恶性肿瘤(含血液系统肿瘤),病情未控或术后复发。
什么病可以申请病退

一、什么病可以申请病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1.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判定为1至4级残疾程度者;2.患有较严重的慢性肝功能损伤病症;3.实施了全胃切除手术或者全结肠切除手术,亦或是小肠切除达到了四分之三以上;4.经过综合性治疗、放射性治疗以及化学药物治疗等多种手段后,各种恶性肿瘤(包括血液系统肿瘤)病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者在手术后出现复发情况。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什么病可以不拘留

可从行政拘留中获得豁免的疾病包括:具有严重精神类病症的人士,如重度抑郁症、精神分裂症、间歇性精神疾病以及癫痫等;患有严重肺结核及其他严重器官、肺部疾病的患者,这些疾病对其呼吸功能构成重大影响;由于严重脑血管问题引起的各种疾患,也不应予以关押;

另外,诸如脊髓等神经系统损伤所引发的各类瘫痪病症同样不受羁押限制。

《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第十条

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

符合申办因疾病提早退职的条件如下:首先,经过专业机构鉴定后达到国家规定的1至4级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等级;其次,病症为严重且长期的肝功能受损;再次,已施行全胃或全结肠切除手术,或者小肠切除长度超过其总长的四分之三;最后,在诸多治疗手段尽皆失效之后,仍无法控制的复杂恶性肿瘤(包含血液系统肿瘤),以及术后出现复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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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
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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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病重病危病历的格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国家卫生部网站2021年2月4日发出通知,要求从2021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各医疗机构施行修订完善后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于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同时废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制定了基本标准,保护患者权益,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防止医患双方发生误解、争执,提出了明确要求。 2、2021年3月1日实施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二条 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 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三条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病重(病危)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应当根据相应专科的护理特点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床位号、页码、记录日期和时间、出入液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病情观察、护理措施和效果、护士签名等。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1、它是正确诊断疾病和决定治疗方案所不可缺的重要依据,也是临床医师必须掌握的基本功; 2、它是医院医疗管理信息和医护工作质量的客观凭证,为衡量医疗水平的重要资料; 3、它是进行临床科研和临床医学教育的重要资料; 4、它是病人的健康档案,也是预防保健事业的原始资料; 5、它是处理医疗纠纷、鉴定伤残等的重要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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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如何申请?哪些可以申请大病医保?
只要患有大病,即可向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即可。大病包括: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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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病重病危病历的写作要求是?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国家卫生部网站2021年2月4日发出通知,要求从2021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各医疗机构施行修订完善后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于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同时废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制定了基本标准,保护患者权益,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防止医患双方发生误解、争执,提出了明确要求。 2、2021年3月1日实施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二条 病程记录是指继入院记录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情况、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讨论意见、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医嘱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 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三条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病重(病危)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应当根据相应专科的护理特点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床位号、页码、记录日期和时间、出入液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病情观察、护理措施和效果、护士签名等。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1、它是正确诊断疾病和决定治疗方案所不可缺的重要依据,也是临床医师必须掌握的基本功; 2、它是医院医疗管理信息和医护工作质量的客观凭证,为衡量医疗水平的重要资料; 3、它是进行临床科研和临床医学教育的重要资料; 4、它是病人的健康档案,也是预防保健事业的原始资料; 5、它是处理医疗纠纷、鉴定伤残等的重要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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