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脑出血保险拒赔有起诉时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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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 法定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特殊情况下依特别法为准。 2. 时效自权益受损知悉日起算,一般不超过二十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否则不予保护。
在公司上班脑出血保险拒赔有起诉时效吗

一、在公司上班脑出血保险拒赔有起诉时效吗

1.本条法律规定了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之久。但若有其他法律对此另有具体规定,则应遵照该特别法执行。

2.诉讼时效从权利人得知或应当知晓自己权益受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然而,如果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则应按照该特别法执行。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在公司上班半个月,辞退有赔偿吗

在工作仅仅持续了半个月之后便遭解雇的情况下,若满足如下特定条件,则仍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即半个月标准月份个人工资的金额。

第一种情况是,因为受到法律所规定的无过失类型情况影响而被解除职务;其次是由于企业进行整体性规模削减所引发的人员精简行为使您退出岗位;

再次是因企业破产或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被勒令关闭、撤销,抑或是由雇主决定面临提早解散等等原因,导致您被迫离开工作大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时间,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中,需依照专门法规的具体规定执行。 2.诉讼时效自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有损失被获知之日开始计算,且通常情况下不得超过二十年;在某些例外情形中,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延长时效期限,否则将失去法律的保障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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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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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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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班脑溢血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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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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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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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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