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行为乃属于可自诉之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业已明确规定,自诉人提起诉讼时,必须向法庭提供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相关证据。此项规定旨在强调:证明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义务重担,最终将由自诉人承担,而并非全权委托于法院进行侦查与核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诽谤罪自诉立案标准最新标准怎么界定
依据刑法规定,构成诽谤罪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捏造虚假事实并恶意攻击他人、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诽谤罪并非普遍适用的公诉案件类型,而更接近于人们通常所说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类型。因此,当受害者遭受诽谤时,他们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侮辱、诽谤等行为已正式纳入可以由公民自行发起诉讼的范畴之内,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要求,自诉人在启动诉讼程序之际,务必向审判机关提供明确且确实可靠的证据,以此来证明被告方的不实言行所引发的法律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在确认案情中被告能否承担责任方面,实际上主要是靠自诉人履行举证责任,而非仅仅依靠法庭开展调查核实并做出结论性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