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罪犯被裁定刑事责任并依法判决之后,如经法院裁决认为其满足缓刑标准,将允许予以缓刑处置。针对那些被司法机关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者,若他们能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即可被宣布缓刑,尤其是对于年龄不足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孕妇以及年逾七十五周岁的老人而言,更应得到这一宽大处理:
(1)犯罪行为的情节相对较轻;
(2)有明显的忏悔之意;
(3)不再潜藏进一步犯罪的风险;
(4)在宣告缓刑后,不会给生活所在地的社会带来严重不利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判刑后可以取保候审不
被判定为罪犯者,通常无法立即实现取保候审步骤。保释候审作为一种严厉的刑事保障措施,通常适用于尚未作出最终判决的案件,亦即在审判结果尚未作出之前,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所实施的暂时性的人身自由约束。然而一旦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告将会步入执行阶段,此时所适用的则是缓刑、假释等相关制度。然而,若罪犯在服刑期间出现特殊状况,例如患有严重疾病等,他们或许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保外就医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当被告人被判定为犯罪分子之后,如果满足缓刑的相关要求与标准,那么法院有权依法作出缓刑的判决。对于那些被判定犯有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三年及以下量刑的被告人来说,如果其行为恶劣程度相对较低,具备认罪悔过的良好态度,并且经过审慎评估,判定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小,同时缓刑也不会对其居住地的社会治安产生显著的不利影响的话,尤其是对于那些年龄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怀孕妇女以及年满75周岁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应当给予缓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