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税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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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权转让税费的计费标准因转让方身份而异。自然人转让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为:(股权转让所得-原始投入资本-合规费用)×20%。公司法人转让税费则包括: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转让收入-成本-费用)/(1+6%)×6%,小规模纳税人为3%)和印花税(合同金额×0.05%)。
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税是多少

一、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税是多少

关于股权转让税费的计费标准可分为两大类型进行阐述:

首先是当转让方为自然人身份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其需负担个人所得税,该方面的总税额=股权转让所得-原始投入资本(即原值)-合规合理的各项费用*20%的税率。

再者,如果转让方系公司法人性质的话,那么所需承担的税费就比较复杂多样了,详细计算方式如下所述:

(1)企业所得税:在这部分所产生的税收费用是按照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5%的比例来计算的。

(2)增值税:对于身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而言,他们需要缴纳的增值税费用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购买股权时所花费的成本-相关实际支付的合理费用)/(1+6%)*6%。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他们届时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则为: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购买股权时所花费的成本-相关实际支付的合理费用)/(1+6%)*3%。

(3)印花税

最后,印花税部分的应缴费额为转让合同中所记录的金额(包括费用和收益)乘以0.05%的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上市公司股权离婚如何分割

在处理离婚案件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份时,应当以契约的方式,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彼此间股权的分割事宜。若双方能够就股权转让的份额以及转让价格达成共识,则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转让操作。

然而,若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或按照市场价值进行分配存在困难,那么人民法院将有权根据股权的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其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针对不同的转让方身份,计费标准将会有所差异。对于自然人转让方而言,需要额外承担个人所得税这一项主要税费,其具体计算方法为:[(股权转让收益—初始投资本金—合理扣除费用)]×20%。至于作为公司法人代表之转让方,在核算税费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企业所得税部分(应纳税所得额×25%);其次是增值税部分(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公式为:(转让收入-内部成本-经营性费用)/(1+6%)×6%,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税率为3%);最后还涉及到印花税(根据合同金额×0.05%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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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权转让,股东的印花税是多少,股票转让的税点是多少
[律师回复] 1、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双方缴纳印花税,一般印花税率在万分之五左右。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3、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所以这份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元 ×0.05 元。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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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的股票能否转让?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股权转让。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其不存在“上市交易”的问题,只可能适用“在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这一规定。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根据公司登记条例相关条文的规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依法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登记事项的范围,所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2、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在场外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一般为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其交易价格通过交易双方协商产生。
股票未上市的股权转让合法吗?
[律师回复] 一、如何判定未上市股权转让为合法的股权交易行为 在未上市股权转让过程中,只要符合了以下几个条件就应当认定为合法的股权交易行为: 1、标的企业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标的股权权属明确且为发起人既有股份而非新发股份; 3、中介机构为依法设立的产权经纪公司; 4、标的股权最终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所完成交易结果。 二、那么如何区分合法交易和违法犯罪行为呢本人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依据: 一是从有关职能部门查询标的企业和股权。例如: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申请、地方政府和发改委的批复、验资报告、发起人股东名册及股东所持股权数等。但由于职能部门保存的材料往往缺乏及时性,因此还要根据这些材料进一步了解实际情况。例如: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名册上并没有股权出让人的名字,这样很容易被判断有诈骗嫌疑。但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出让人所持有的股份实际上是该公司在发起设立时由某国企持有的股份,由于该公司欲在境外上市而需要减少国企所持股份的比例,即由该国企以协议转让的形式将全部股份转让给出让人,再以出让人的名义对社会公众投资者进行转让。同时,该国企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拒绝在全部股份转让完毕并收回全部投资款之前到工商部门变更股东登记,因而造成发起人股东名册上并没有出让人名字这一客观事实,但从整个过程的法律事实来看,出让人出让股权的行为还是合法有效的。又如:某公司在转让发起人股权的过程中进行了增资扩股(转让后实施增资扩股),乍一看总觉得涉嫌擅自发行企业股票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发行股票是以投资者的钱购买新增加的股份,并将投资者作为新发股份的股东列入股东名册,两者缺一不可。而上述出让人收取转让款后,利用增资扩股重新投入企业的行为与发行股票是有本质区别的。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公安机关只能对违法《公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立案侦查,在调查中若发现标的股权有虚假出资的证据的,应当将有关证据移送有管辖权工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不能越庖代俎地确定标的股权属于虚假出资。 二是确认中介机构经纪资质和股权性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获得产权经纪公司资质不再受到行批的约束,而同时又没有进一步的法律法规对产权经纪公司进行规范性衔接,导致承担着市场监管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原本就不是很强的管理效力被进一步弱化。目前大多数执法人员都能达成的共识是:作为股权转让的中介机构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产权经纪资质的经纪公司而非一般的投资咨询公司。 而对于股权性质的判断就比较复杂了。例如: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对上海银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介转让上海汇达绝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公司)内部职工股的行为作出判决,认定银盟公司及被告人刘海涛中介转让汇达公司内部职工股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证券,构成非法经营罪。那么什么是“内部职工股”呢在我国进行股份制试点的初期,出现了一批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只对法人和公司内部职工筹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被称为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所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份被称为内部职工股。该类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绝大多数由国有企业改制设立;二是向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为新增股份;三是在设立后内部职工股在各地工商局登记为“内部职工股”或“内部股”等形式,具体的内部职工股东明细在各地的托管机构登记。正式发文明确规定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由此可见,本案定罪的关键在于银盟公司中介转让的内部职工股并非公司既有的发起人股份,而是属于新发股份,经营新发股份和增发股份的行为必须向中国申请《证券经营许可证》,否则就属于无证经营证券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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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股票股权转让协议,股票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协议 本股权转让协议(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 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转让方),一家依照____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受让方”),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司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双方”。 序 言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转让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为____万美元,经营期限为____年。 鉴于,转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_______的股权(下简称“目标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 故此,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目标股权:具有本协议序言部分 第二段规定的含义。 1.2 转让价款:具有本协议第 2.2条规定的含义。 1.3 生效日:具有本协议第 7.1条规定的含义。 1.4 审批机关: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目标股权的转让 2.1 转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转让方受让目标股权。 2.2 作为取得目标股权的对价,受让方将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____万(____万)美元等值的人民币价款(下简称“转让价款”)。汇率按实际汇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价计算。 第三条 定金及付款安排 3.1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将相等于____万(____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3.2 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____日期满后____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3.3 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促使目标公司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目标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让方应将剩余的转让价款相当于____万(____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4 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双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3.5 双方在此确认,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之前,尽管有关目标股权的转让已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目标股权仍为转让方所有,受让方无权行使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任何权益。只有当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时,目标股权的所有权才自动从转让方转移至受让方。 3.6 受 3.5条规定的内容的约束,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目标公司的合资合同和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 陈述与保证 4.1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转让方向受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 1.1 转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 1.2 转让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力; 4. 1.3 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目标公司未为 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4. 1.4 不存在未了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4.2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受让方向转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 2.1 受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 2.2 受让方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五条 费用 5.1 受让方将承担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的所有银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2 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5.3 因目标股权的转让而发生的税金,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平均负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 3.1条或 3.3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6.2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七条 效力 7.1 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第八条 适用法律 8.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10.2 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履行完毕之后5年内仍然有效。 10.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履约而给予的延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及作为债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拥有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今后类似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10.4 本协议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谅解和安排。 10.5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对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应通过善意协商公平合理地予以解决。 10.6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____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其余____份报送审批机关。 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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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接受上市公司股票送股转怎样缴纳个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接受上市公司股票送股转如何缴纳个税
(1)现金股利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以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税的免征额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20元,你当月工资是2020元,如果是免征额,202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2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2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20元为基数缴税。
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重组股票重组后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企业重组股权转让印花税 印花税征管依据的核心法律法规是《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除此之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8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过程中有关契税和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92号)等规范性文件对印花税的征免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细化和明确,可操作性较强。 总的来说,对于企业重组过程中判断是否应该缴纳印花税,除了需要了解印花税的税收特性以外,还要注意两个问题: 1、是否缴税的判断标准是合同(经济行为)的性质,而不能仅仅机械地依赖合同的名称。如以房抵债,可能名义上是债务重组协议,但实质上是有偿转让房地产,债务重组协议本身不在印花税列名征缴合同范围内,但是该协议本质上是“产权转让书据”,属于印花税的征缴范围。 2、一项重组活动本身可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是不等于该运作和印花税没有关系,常常是重组的结果会导致缴纳印花税。如,企业增资合同(包括债转股等债务重组协议)本身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是因为增资导致注册资本增加却是需要缴税的。 二、非居民企业转让居民企业股权的内涵及适用税率 国税函[2020]698号文明确规定,本通知所称股权转让所得是指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不包括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买入并卖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票)所取得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来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适用税率为20%.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则明确,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一般境外企业转让我国企业股权或者取得我国企业的股息分配,均需要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但如果该非居民企业是属于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或安排的国家或地区的居民企业,则可享受税收协定优惠规定。如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内地居民企业的股权,按照内地与签订的税收安排,如果该居民企业所持的内地居民企业的股权比例低于25%的,在内地无需缴纳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如果想享受上述税收协定优惠待遇的,需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协定待遇,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享受,否则必须严格按照国内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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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收有哪些?
1、印花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权转让是需要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相关合同的,那么交易合同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2、增值税;就经常接待的股权转让的客户,主要转让其持有的未上市公司或合伙企业的股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个人或企业的持股主体在转让其未上市公司或合伙企业的股权,无需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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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股权转让人死亡后,股票转让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收回投资、解除股东身份的一种方式,在日常公司经营活动领域,股权转让,也是一种常见的民事行为。股权转让一般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该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实现股权转让的行为。
股权转让协议相比其他协议,除了签订转让协议的双方在签订转让协议的过程中意思表示真实,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股权,即股东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公司股东的行为;对外转让,指公司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之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无论是对内转让还是对外转让,股权转让的行为需要转让方获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情形下即对协议双方产生约束力。这里的股权转让仅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如涉及到外资、国有企业等公司的股权转让,还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后多久才可以拿到股票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确认、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当日受理就能办结了。10。8、评估。6。7,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11。5,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须在发生变动之日30日内完成变更。办理步骤、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4,只要申报变更的备案资料齐全:1,并形成决议、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符合工商局要求,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9、登记等手续、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方(国有。3。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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