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之后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
当然是可以的,在您结束工作之后,完全有权利提取出所有存储在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只需在您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即可。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首先提交与公积金提取有关的证明材料,待管理中心进行核实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携带住房公积金专门储蓄存折以及您的个人身份证明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进行提取申请。但是,若您计划在未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我们并不建议您过早地将其全额取出。因为住房公积金余额较多的话,对您将来的贷款购房会更加有利。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离职之后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离职之后,倘若所在公司拒绝开具离职证明,作为员工可以采取如下相应措辞:
1.首选应当设法与用人单位进行有效地协商交涉,阐明自身的实际需要以及面临的困扰,同时期待贵司能考虑提供离职证明。借助于建立起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对话渠道,有望使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2.若协商无果,可向设在乡镇、街道等地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机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通过调解途径,既可规避仲裁或诉讼所带来的繁冗程序,又能保持灵活性及高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完成对应工作任务之后,阁下将有权力从所参与公积金项目的个人账号中提取全部金额。在办理此项业务时,请前往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递交所需的证明文件供审核以确保合规。然而若阁下将来希望利用该公积金账户进行买房贷款操作,我们强烈推荐您维持账户内的部分余额,因为较高的公积金存款数额往往能为贷款买房提供更大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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