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了别人钱别人不还怎么办
若对方具有诚挚的还款意愿,然而却因暂时无法负担起全部还款金额或者进行一次性的全额还款,可以考虑给予他们适当并且合理的宽泛期限以及分期付款;
一旦对方表现出诚挚的还款意愿,然而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而无法达到还款目的时,为了维护诉讼时效应当尽早进行相应的法律手续;
若对方没有表现出还款的诚意,但是他们具备偿付能力的话,我们将推荐采取适当的方法施加压力,进而确保账务的顺利履行。如果非诉手段无法对其产生有效的催款影响,那么我们会建议立即采取诉讼程序并同时考虑采用诉讼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二、借了别人钱不还会坐牢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凡具备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能力但故意拖延、拒绝执行,并且情节恶劣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罚;若情况严重至极点,将面临着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罚金。倘若涉及到单位犯罪,应对该单位施加罚金惩罚,同时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处罚。然而,在您所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的是“欠他人款项未予归还”的情况,这通常属于民事债务纠纷范畴,并非刑事犯罪。除非借款方存在欺诈、恶意逃避债务等不当行为,致使债权人采取刑事控诉手段,否则一般情况下难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因此,仅仅凭借“欠他人款项未予归还”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足以使借款方面临牢狱之灾。如若借款方拒绝还款,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程序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务。只有当债务人具备执行能力却故意拖延、拒绝执行,且情节严重时,才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面临对方拥有还款意愿却暂无能力全额还款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寻求合理的延期和分期支付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而针对那些由于客观因素导致的无法按期还款,但确实有意愿还清债务的情况,为了保证诉讼时效的有效性,我们应该尽快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然而,如果对方具备偿还能力,但缺乏还款诚意的话,我们就需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来施加压力,以确保其能够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当所有的非诉手段都无法奏效时,我们应当毫不犹豫地选择采取诉讼程序,同时也需要考虑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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