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在当时未能及时进行报警处理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如果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并未进行报警处理,而是在事件发生之后有此需求的,那么请尊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行事,并于三天内争取明确是否能够得到其受理。在审核了该道路交通事故真实性的前提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起身受理该案件,同时向当事人通知这一好消息。
然而,如果经核查发现无法证明该道路交通事故的真实性,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缺乏管辖权时,他们应该以书面形式将此事告诉当事人并详细解释其中原委。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来说,只要您在事故发生之际未能进行报警处理,您仍然有权前往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立案,只需他们认可交通事故确已发生,他们就会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根据本条规定,你如果发生事故当时没有报警,你可以到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核实交通事故存在就会受理的。
二、如果被车撞了司机跑了第二天再去交警队处理还管用吗
交警部门定然会对此交通事故进行受理。通常而言,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案件要求当事人于事发之日起48小时内上报。当然,如因情势所迫,导致超出规定时限进行报案,仍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赔偿。所以,车祸事项发生三日后,仍可提交报案并请求补偿,关键在于提出报案为何未能及时完成的解释。
首先,我们应根据责任分配的实际情况以及面临的对方索赔请求内容,据此制定协商方案:若不幸遇难者已离世,依据其个人身份结构,包括是否尚留存在必须抚养的家人,便可主张领取丧葬费用、死者生前的抚养费用、精神损失的补偿款项、医疗费用、家眷办理身后葬礼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
另外,倘若受害者生存下来但是受伤,只需等到医治结束之后,再去申请残损等级鉴定。考虑到伤势的严重程度和受害者的个人情况,譬如是否存在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是否需要使用辅助器械等因素,受伤方就更容易明确寻求何种权益的保护。这个时候,他们便可以根据鉴定结果,提出相关切的补偿诉求,比如医疗费用、聘请专家治疗的费用、误工费、护理人员的薪酬、住院期间伙食的补贴、交通费用、营养费用、残疾损失保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辅助器械的购置费用、住宿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未及时采取报警措施的情况下,如之后决定寻求警方帮助,须严格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制定的相关规则,即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确认警方是否会接受该项请求。经过对有关事故真实性的详细核实以及确定其确实属于相应的管辖范围后,警方应当依法予以接收,并随即通知当事人。倘若未能确认事故的真实属性或者发现其超出了自身的管辖权限,则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进行明确告知,同时详细解释其中缘由。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即便事故发生时未曾及时报警,但只要事故本身真实存在,当事人仍然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立案申请,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后续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