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公司辞退了还想留在公司工作应该怎样办
在企业方正式表达解雇员工意愿之际,若员工的确存在重大过失则可能选择接受并承认错误;然而,如因企业解约理由不足够充分,那么这些被解雇员工可能会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
维权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企业赔付相关损失或寻求许可继续延续劳动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口头形式的解雇通知并不具备法律效应,劳动者应该坚持正常出勤工作直到收到正式书面的解职证明,从而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正确保护,同时避免企业方因无确凿证据而按旷工处理,导致维权过程中陷入困境。针对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正式工作证明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派遣人员责令用人单位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对于因解雇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而产生的纠纷,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维权。除此之外,我们还应注意到无故解雇实际上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此时职工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求继续执行原有的劳动合同或索取赔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公司辞退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倘若不幸遭遇企业解雇,您将有可能获得以下两项补助:其一为经济补偿金。若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擅自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需依照规定的补偿金额的两倍向各方支付赔偿金。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则根据您在所在企业的任职经历来折算,对于每一年度的服务,单位将向您支付两个月份的薪资作为补偿;如果您在该岗位上的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至于在该岗位上的服务时间低于六个月者,企业将会向您提供一个月份的薪资作为赔偿。其二则为提前通知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遭受公司辞退后,如果您认为离职原因不合理且存在争议,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具体而言,您可以向企业提出索赔请求,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既定的劳动合同条款。值得注意的是,口头形式的离职通知无效,建议您坚持正常上班直至收到正式的书面解除信函为止,以防止被误以为旷工而受到不当处罚。假如企业未能按规定发出此类信函,您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申诉。另外,如果企业的解雇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您还可以申请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权。若最终裁决结果确认解雇行为违法,那么您有权选择恢复原状,即重新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也可以选择接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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