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委不依法公正裁决怎么办
于此情形下,可选择向位于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申请,要求撤销裁决之决定。然而,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撤销裁决请求,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计算六个月的时效行使该权利。同时,人民法院亦须在接受到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的两月之内,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撤销裁决或驳回申请的裁决。若人民法院接收到撤销裁决申请之后,认为其依然具有重新仲裁的可能性,则需通知仲裁庭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重新仲裁,而人民法院也会随之裁定中止撤销程序的运行。如遇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情况,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劳动仲裁委托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1.在常规的劳动仲裁案件中,其诉讼费的收取主要依据诉讼标的的金额大小进行计算。
此外,涉及到特定资产类型的案件则会有如下的区别对待:若诉讼标的低于一万元人民币,其诉讼费用为每次收缴1000元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
然而,对于诉讼标的高于一万元且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其诉讼费用将以5%至6%的比例计算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收费模式通常要求当事人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代理费,即便最终败诉,所支付的费用也无法退还。
2.针对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案件,经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达成协议并获得同意后,可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在此种情况下,风险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标准额度的30%。此种付费方式意味着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同承担风险,若案件最终败诉,代理费无需支付。
3.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所述的费用仅包括律师事务所收取的代理费,而在仲裁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代理费用,例如交通费、邮寄费以及住宿费等,无论案件结果如何,均需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倘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裁决存在偏差或不公正的现象,申诉方有权向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将裁定予以撤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六个月以内,申诉人必须依法行使此项权利。而该地中级人民法院随后需于两个月内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断。若法院判定有必要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则会通知原仲裁庭进行再次仲裁,同时暂停撤销程序的执行。然而,如果仲裁庭拒绝重新审理,那么法院将会恢复撤销程序的执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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