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单位工作多少年不能解雇
根据法律规定,在同一家公司服务超过十五年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剩少于五年的员工,其雇主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条款解除其劳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条以及第四十一条所涵盖的内容主要涉及到企业的无过失性裁员以及经济性裁员两种情况。
然而,对于那些在同一家公司已经工作超过十五年并且临近其法定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员工来说,尽管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如该名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2)该员工出现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并且给公司带来了重大损失;
(3)该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对公司完成工作任务产生了严重影响,或者当公司提出相关要求时,该员工拒绝纠正此种行为;
(4)如果该员工采用欺骗、威胁等方式,使公司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愿的状况下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
(5)如果该员工因违法犯罪行为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背景下,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这些员工身上,他们的雇主仍然具有解除与其之间劳动合同的权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在单位工作十年了,合同还是一年一签合法吗
在多数情况下,聘用员工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为每年更新一次的形式,这是完全合法的。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可由雇主和员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商定,只需双方达成共识即可。尽管如此,若雇主已经与特定的员工签署了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第二份劳动合同期满时,雇员及雇主要求继续签订新合同,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如雇员在同一家公司连续工作超过十年,则雇主应考虑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非雇员本人主动要求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如果雇主仍然坚持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与雇员签订合同,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当员工在同一家企业服务期满15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五个年限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雇主原则上不可实施解雇处置措施。但是,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劳动者严重违纪行为、玩忽职守、损害公司利益、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联系干扰正常工作、利用欺诈手段诱使签署劳动协议,抑或是违反法律法规并构成刑事犯罪等情形,雇主依然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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