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公司上班变成了残疾人,残疾津贴补助应该由谁承担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履行此项法定义务并为其雇员购置必要的工伤保险,所有赔偿款均须由该单位全额承担。众所周知,当用人单位同员工签署正式的劳务合同之后,购置工伤保险乃是法定职责所在,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如此一来,在雇员遭受职场伤害,企业将无法逃避相应的赔偿义务和责任。除了医药费用外,还需涵盖配备辅助器具所需的支出、停工期内工资待遇的支付、护理费用以及交通费用的报销等各个方面。
此外,依据各地政府规定的职业能力鉴定结论,工伤保险基金会有义务向工伤雇员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相应地,用人单位则需自行承担并且向受伤人员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在公司上班半个月,辞退有赔偿吗
在工作仅仅持续了半个月之后便遭解雇的情况下,若满足如下特定条件,则仍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即半个月标准月份个人工资的金额。
第一种情况是,因为受到法律所规定的无过失类型情况影响而被解除职务;其次是由于企业进行整体性规模削减所引发的人员精简行为使您退出岗位;
再次是因企业破产或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被勒令关闭、撤销,抑或是由雇主决定面临提早解散等等原因,导致您被迫离开工作大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不幸遭遇工伤事故,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工伤保险机构负担相关的理赔责任;然而,倘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为其雇员投保工伤保险,那么就必须承担起全部的赔偿义务。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规,用人单位为其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乃是法定之责,否则便构成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所需要进行的赔偿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医疗费用,还包括了辅助器具购置费用、停工期间的工资收入、护理费用以及交通费用等等。除此之外,工伤保险基金会还需向受害者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补助金,而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向受害者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