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调解书电子版发出后还需要领取纸质版吗
离婚调解书无须申请领取离婚证书。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与调解书具有与行政部门办理的离婚证书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因此,法院并不会向离婚诉讼中的当事人提供离婚协议。相反,对于调解离婚的案件,法院会开具包含离婚协议内容的《民事调解书》。一旦离婚当事人在法院取得离婚《民事调解书》,便代表着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已经正式解除,双方不再享有配偶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有效吗
令人欣喜的是,法院所做出的离婚调解书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中,关于调解达成和好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离婚案件,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会强加任何决定。而且请记住,如果在这期间并无新的情况或理由,原告诉讼的权利将被冻结六个月。
再来看看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虽然当事人无法对其再行申请再审,但对于调解书中所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却仍可提出异议。真是太人性化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离婚调解书所具有的法律地位与离婚证书完全相等,当事人无须另行申请离婚证书以证明自身离婚之事实。在离婚诉讼中,法官将不会直接提供离婚协议,而是根据双方的意愿和权益,出具一份名为《民事调解书》的司法文书来确定这些核心条款。当拿到这份调解书的时候,就标志着婚姻关系已经正式解除,双方都不再享有作为配偶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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