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过同行协议有效嘛

最新修订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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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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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相关法规,试用期亦应签订劳动合同。雇主和员工在试用期内签署的书面劳动合同,只要真实反映双方意愿,并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这一举措旨在保障双方权益,确保试用期的劳动关系明确、合法。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以上内容在保持原意的基础上进行了精简,使其更加符合字数要求。
试用期没过同行协议有效嘛

一、试用期没过同行协议有效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试用期间适宜签订劳动合同。雇主与员工在试用阶段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只需体现双方真实意愿,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印即具备全部法律效应。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之前订立,可以在用工之时建立,也可以在用工一个月内订立,但用工满一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应当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直至补订书面合同之日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是双方真是意思的表示,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具有法律效力

二、试用期没过工资怎么结算

首先,如遇试用期内欲离职之情形,公司原则上并无权扣减您的薪酬待遇,除非您在任职期间对公司造成了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

根据相关规定,试用期内若提出辞呈,务必于事前三日内向所在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知会,而待到正式离岗当日,仍需与财务部门现场清理工资;

其次,若公司有固定的发薪日期,则通常会在该日期进行薪酬发放。

此外,试用期内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本企业同岗位最低档次工资或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同样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此阶段,雇佣双方所签署的书面劳动契约,只要能够真实反映出彼此的意愿,并且在合同文本上留下了相应的签名或印章痕迹,便会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应。此举的初衷在于保护各方的权益,确保试用期期间的劳动关系明确且合法。在工作过程中,双方应对自己的权益和责任有清晰的认识,务必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共同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以上内容在保持原文意思不变的前提下,经过精心编辑和简化处理,以期更符合字数限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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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份试用期协议范本,希望能帮助您!
甲方:
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住址及邮编:
居住地址及邮编:
固定电话:  手机: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试用期限、岗位以及证件。
试用期:本协议约定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岗位试用。
甲方有权按业务实际需求,并考虑乙方能力特性,调整乙方试用工作岗位。
乙方报到当日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明、资质证明等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工作条件和劳动报酬
1.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条件。
2.甲方按现行的结构工资制确定乙方工资。乙方试用期内工资为 元。
二、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忠于职守,按时、按质、按量履行甲方所安排的工作任务。爱护甲方财产,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2.维护公司形象及声誉,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及声誉的行为。
3.不得提供虚假的学历文凭/资质证书/身份等信息。
4.不得擅自离岗/离职,离岗/离职之前应做好工作和文件的交接工作。
5.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同时应赔偿甲方或该第三方的损失。
三、保密责任
乙方对相关的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客户、作业、内部管理程序等资料及信息等)应善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人员或私自保存。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均应遵守本条款,若因过错泄漏甲方上述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四、本协议的终止
1.协议期满,若甲乙双方仍自愿维持劳动关系,则双方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合同条款双方另行确定。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2.协议期满,且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无维持劳动关系的意向,本协议自行终止。
3.试用期间,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试用期间,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时,可无条件立即解除本协议。
5.乙方同意本协议期间不得与其它同性质的公司任职或,不可私自接单或介绍客户给他人,倘若违反本条款,须支付甲方赔偿金 万元人民币。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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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股权转让协议的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没有股权转让协议的协议有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收回投资、解除股东身份的一种方式,在日常公司经营活动领域,股权转让,也是一种常见的民事行为。股权转让一般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该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实现股权转让的行为。
股权转让协议相比其他协议,除了签订转让协议的双方在签订转让协议的过程中意思表示真实,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股权,即股东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公司股东的行为;对外转让,指公司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之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无论是对内转让还是对外转让,股权转让的行为需要转让方获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情形下即对协议双方产生约束力。这里的股权转让仅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如涉及到外资、国有企业等公司的股权转让,还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没有股权转让协议的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没有股权转让协议的协议有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收回投资、解除股东身份的一种方式,在日常公司经营活动领域,股权转让,也是一种常见的民事行为。股权转让一般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该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实现股权转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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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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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没有股权转让协议的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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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相比其他协议,除了签订转让协议的双方在签订转让协议的过程中意思表示真实,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股权,即股东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公司股东的行为;对外转让,指公司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之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无论是对内转让还是对外转让,股权转让的行为需要转让方获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情形下即对协议双方产生约束力。这里的股权转让仅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如涉及到外资、国有企业等公司的股权转让,还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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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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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不过户签协议有效吗?
卖车不过户签协议是有效的,但是会有法律风险。法律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新车主需要承担责任。过户指的是更改在车辆管理所登记的姓名,发生事故按此登记赔偿。不办理过户的话,原车主和新车主之间会出现纠纷。过户登记还有期限的限制,一定要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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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的理解与适用》的方式,对此司法解释的内容明确界定为是“人民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争议的受理”,即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或者不按协议履行的,可以向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提讼。但在实践中,却远非这么简单:有的对诉前离婚协议绝对不理;有的仅把诉前离婚协议作为判决的适当参考;有的完全依照诉前离婚协议判决。导致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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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诉前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解释
(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司法解释三的规定,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起生效,而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生效条件,即从婚姻登记处领到离婚证或者经调解签收民事调解书后离婚协议才生效。在双方未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作为人民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在实践中,有些夫妻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之后一方反悔,另一方持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婚要求按协议判决。该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的效力与一般的离婚协议没有区别,即公证的效力在于确认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不能改变协议的生效条件。不管离婚协议是否公证,只一方反悔,双方未能在离婚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均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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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附协议离婚前提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附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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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的理解与适用》的方式,对此司法解释的内容明确界定为是“人民对当事人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争议的受理”,即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或者不按协议履行的,可以向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提讼。但在实践中,却远非这么简单:有的对诉前离婚协议绝对不理;有的仅把诉前离婚协议作为判决的适当参考;有的完全依照诉前离婚协议判决。导致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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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1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司法解释三的规定,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并不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起生效,而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生效条件,即从婚姻登记处领到离婚证或者经调解签收民事调解书后离婚协议才生效。在双方未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作为人民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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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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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相比其他协议,除了签订转让协议的双方在签订转让协议的过程中意思表示真实,股权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股权,即股东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公司股东的行为;对外转让,指公司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之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无论是对内转让还是对外转让,股权转让的行为需要转让方获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情形下即对协议双方产生约束力。这里的股权转让仅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如涉及到外资、国有企业等公司的股权转让,还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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