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试用协议

最新修订 | 202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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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永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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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试用协议又称选购协议,是技术秘密所有则选择理想合作伙伴,拟引进技术秘密一方为进一步了解技术秘密状况,评估其经济价值,而签订的一种适用性,可选择的协议。协议对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不具约束力,也不是签订正式合同必经的步骤,其内容也不反映在正式合同中,是一种自成一格的独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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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试用协议,很多人都会想到试用期。其实,试用期是规定在劳动合同里面的,不会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所以使用协议与劳动合同里面的试用期没多大关系。那么究竟什么是试用协议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试用协议又称选购协议,是技术秘密所有则选择理想合作伙伴,拟引进技术秘密一方为进一步了解技术秘密状况,评估其经济价值,而签订的一种适用性,可选择的协议。

协议对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不具约束力,也不是签订正式合同必经的步骤,其内容也不反映在正式合同中,是一种自成一格的独立文件。

签订协议的目的:

(1) 引进方更多地了解技术秘密内容,作出抉择。在交易初期,技术秘密所有者只提供最低限度的资料和内容,简述技术秘密的主要优点和经济价值。引进方却无法从中了解技术秘密的关键和详情,也无法对该技术作进一步的评价,因此,不敢贸然签订合同

(2)技术所有者更多了解引进方技术实力,降低商业风险。同样,在双方接触初期,技术秘密所有者也不了解引进方的实力,担心贸然讲技术秘密转让给引进方会产生失误。因此,技术秘密所有者也不愿仓促进行交易,也希望通过某种方式更多的了解引进方的技术实力,以降低商业风险。

(3)引进方希望取得优先舍取权或优先选购权。为达到上述目的,尽快打破僵持的局面,促进交易的早日达成。为此,双方采取了签订试用协议的办法,规定技术所有者更多的披露技术内容,供引进方试用,促进引进方尽早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选择,避免议而不决,耽误彼此时间。

试用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当事人 在试用协议中,技术秘密所有者称授权用方,拟引进技术秘密的一方称试用方。

2 试用权。试用权有独占试用权和非独占试用权之分,在独占试用权的情况下,授用方不得在试用期内与第三方签订相同内容的试用协议 。非独占试用权,试用方只有优先选择权,不能阻止授用方与第三方签订相同内容试用协议。

3 技术披露。 该条款明确规定,技术秘密所有者披露技术秘密的具体内容和情报资料的范围,其数量应满足引进方试用技术和经济评价的需要。

4 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最多不超过1年。 在试用期限界满前,试用方必须作出肯定或否定的选择 。如未选择签订正式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解除,试用方仍必须承担保密和不试用义务。

5 试用费。试用方必须支付一定量的试用费。如试用方决定签订正式合同,已付试用费可从将来的使用费中扣除。

6 保密和不使用义务。 在试用期内,试用方不得将向其揭露的秘密情报资料泄露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评价以外的目的。有的试用协议还规定,在试用期内,试用方未选择签订正式合同。试用方应将所以资料归还给授用方。

许多时候说到某一个东西,大家都会不自觉的联系到另一个名字差不多的东西。多数情况下,这两者是有关联的,但是在某些时候是没有关系的。就像这里的试用协议与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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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否签订协议
试用期需签劳动合同,可约定或不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应包含在完整合同期内,用人单位需为员工缴纳社保。劳动者可随时终止合同,雇主可在试用期内解雇不符合条件的员工。试用期长度需按国家规定执行,合同期不同则试用期不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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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有协议吗
[律师回复] 试用期有协议,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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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否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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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是否可写试离婚协议或者分居协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前是否可写试离婚协议或者分居协议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离婚协议书与分居与否无关。
   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女方:____,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男方____与女方____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 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_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_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方于__年__月__日向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按______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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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签劳务协议吗
试用期亦需签署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应遵循书面合同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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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签订了一个协议,公司方称试用期不满10天不给工资,是否合法。我7月20号上班至8月3号,7月28日提交病假。3号上午提出辞职,部门领导直接签批同意。公司称协议有规定,不满10天不给工资。财务称,公司规定试用期不满10天不给工资的,这是规定。注明,公司当时并未让我签订自愿放弃试用期工资说明。
[律师回复] 不合法,属于无效条款。有上班提供劳动,劳动者即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rnrn而且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已经明确规定: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注意保存已递交的证据(邮寄、录音录像等),到期后劳动合同即可解除。rnrn法律依据:《劳动法》rn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rnrn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nrn《劳动合同法》rn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rn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rn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rn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rn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nrn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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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应届毕业生,目前还未正式毕业,就来到一家公司任职,当时签订的是一份试用期协议,期限为两个月,里面有条例说,在试用期未到期,我们不能提前解除试用期协议,同时,有说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的未告知他们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赔偿每天100的录用费和培训费,其实就只培训了一天,那我的情况是出于个人原因,待了半个月实在做不下去了,想离职,又害怕赔偿的问题,所以很矛盾很纠结不知道该怎么办,当时也约定试用期给予正式期80%的工资,也担心工资的事,求指导求解答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1]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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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一般会签什么协议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双方可互相了解并做出选择。试用期的薪资不得低于同等级别岗位最低平均薪资的80%,并需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除特殊情况外,雇主不得单方面解除试用期合同,需向劳动者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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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一般会签什么协议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双方可互相了解并做出选择。试用期的薪资不得低于同等级别岗位最低平均薪资的80%,并需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除特殊情况外,雇主不得单方面解除试用期合同,需向劳动者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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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协议应该怎么样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试用期协议怎么写?
律图律师解答:
下面是一份试用期协议范本,希望能帮助您!
甲方:
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住址及邮编:
居住地址及邮编:
固定电话:  手机: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试用期限、岗位以及证件。
试用期:本协议约定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岗位试用。
甲方有权按业务实际需求,并考虑乙方能力特性,调整乙方试用工作岗位。
乙方报到当日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明、资质证明等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工作条件和劳动报酬
1.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条件。
2.甲方按现行的结构工资制确定乙方工资。乙方试用期内工资为 元。
二、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忠于职守,按时、按质、按量履行甲方所安排的工作任务。爱护甲方财产,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
2.维护公司形象及声誉,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及声誉的行为。
3.不得提供虚假的学历文凭/资质证书/身份等信息。
4.不得擅自离岗/离职,离岗/离职之前应做好工作和文件的交接工作。
5.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同时应赔偿甲方或该第三方的损失。
三、保密责任
乙方对相关的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客户、作业、内部管理程序等资料及信息等)应善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人员或私自保存。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均应遵守本条款,若因过错泄漏甲方上述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四、本协议的终止
1.协议期满,若甲乙双方仍自愿维持劳动关系,则双方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合同条款双方另行确定。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2.协议期满,且甲乙双方或任何一方无维持劳动关系的意向,本协议自行终止。
3.试用期间,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试用期间,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时,可无条件立即解除本协议。
5.乙方同意本协议期间不得与其它同性质的公司任职或,不可私自接单或介绍客户给他人,倘若违反本条款,须支付甲方赔偿金 万元人民币。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试用期可以写入职协议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大学生在毕业的时候出去找工作都不懂,很多公司在与他们签署合同的时候只签试用期协议,但是应届毕业生觉得这也是合理的,毕竟只是实习期阶段。可是我国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入职只签订试用期协议可以吗
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只签试用期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如果发生,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试用期不合格能否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需承担相应的。但是,实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未达到六个月的上限,用人单位可否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以劳动者不符合要求为由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呢笔者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届满的,如果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属于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形,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同样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如果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话,那么行为属于无效,约定的试用期期限直接视为劳动合同期限。总的来说,只签署试用期协议是不合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应的我们的权益也得不到保护。若是遇到这种情况的,我们可以保存相关证据到劳动局请求仲裁。此外用人单位也不能够擅自延长试用期,同样是不合法的。关于入职只签订试用期协议可以吗,大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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