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7-26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03人
专家导读 在我国税务政策中,企业业务招待费用扣除比例通常为总金额的60%,且不得高于该年销售额的千分之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上限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一、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的税务政策框架内,针对企业所产生的业务招待费用,其扣除比例通常设定为总金额的60%,并且不可超出该年全年销售额的千分之五这个上限。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进行扣除,然而,这一扣除比例的上限不能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二、业务招待费怎么扣除

关于业务招待费用在税收之前的扣除标准: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业务招待费用支出,其实际发生额可以按比例进行扣除,具体为60%。

然而,这一扣除比例的上限不能超过该年度内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的5%。通常而言,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用主要由以下两个方面构成:一是日常性的业务招待费用,例如餐饮、住宿、交通等方面的开支;二是针对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据中国内地税法规定,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业务社交费用,其扣减比率通常设定为总体开支的60%,同时必须遵循这个年度内销售额不高于千分之五的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明确规定,那些与亦或是生产或经营方面的实际活动有着密切关联性的业务社交费用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度的60%进行扣除,但其上限不能超出同年销售(营业)收入的百万分之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1.6k字,预估阅读时间6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71****34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0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3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0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6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6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4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8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0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7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8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7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
企业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的问题:1.业务招待费的定义: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了维护和发展业务关系,向客户或者潜在客户提供的各种款待。2.税前扣除:在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可以被视为一项税前扣除项。3.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通常为企业年度销售(业务)收入的0.5%。4.政策变化:税法和相关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化。5.记录和证明若是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业务招待费扣除怎么算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遵循60%比例限制,不超过企业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上限。它涵盖业务洽谈、产品推广等经营活动中为招待和应酬产生的各种费用,旨在规范企业财务管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是多少
我国税务政策规定,企业业务招待费用在一定范围内可享受税收减免,通常为销售总额的60%,但不得超过全年销售额的0.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际发生额的60%可作为税前扣除项,但扣除比例上限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税务政策中,企业业务招待费用扣除比例通常为总金额的60%,且不得高于该年销售额的千分之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上限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工亡家属招待费谁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部门规章没有明确规定,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实践中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立法首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利益,其次才是分散用人单位风险,有基于此,工亡家属招待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符合立法目的。而且从公序良俗角度,让工亡家属承担丧失亲人的巨大痛苦之下再面临这些经济负担亦较为不妥,单位承担该项费用亦算是对工伤员工的某种意义上的褒奖和对其亲属的抚慰。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7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亡家属招待费谁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部门规章没有明确规定,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实践中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立法首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利益,其次才是分散用人单位风险,有基于此,工亡家属招待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符合立法目的。而且从公序良俗角度,让工亡家属承担丧失亲人的巨大痛苦之下再面临这些经济负担亦较为不妥,单位承担该项费用亦算是对工伤员工的某种意义上的褒奖和对其亲属的抚慰。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亡家属招待费谁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部门规章没有明确规定,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实践中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立法首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利益,其次才是分散用人单位风险,有基于此,工亡家属招待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符合立法目的。而且从公序良俗角度,让工亡家属承担丧失亲人的巨大痛苦之下再面临这些经济负担亦较为不妥,单位承担该项费用亦算是对工伤员工的某种意义上的褒奖和对其亲属的抚慰。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业务招待费所得税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中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实际发生额的60%,但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这一规定要求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必须依法对业务招待费用进行核算和扣除。各企业应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以维护税收的公平性和社会的法治秩序。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工亡家属招待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部门规章没有明确规定,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实践中通常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立法首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利益,其次才是分散用人单位风险,有基于此,工亡家属招待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符合立法目的。而且从公序良俗角度,让工亡家属承担丧失亲人的巨大痛苦之下再面临这些经济负担亦较为不妥,单位承担该项费用亦算是对工伤员工的某种意义上的褒奖和对其亲属的抚慰。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你好,我受了工伤申请工伤赔偿,我想问问浙江工伤待遇五项扣除是什么,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为:
、配偶每月为40%×本人工资;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为30%×本人工资;
、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因工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7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6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3616元×20元。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
、一级为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为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为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为21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至办理退休之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75%;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伤残职工一次性享受上述
1、
2、3项赔偿项目的,按以下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 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以上就是关于浙江工伤待遇五项扣除是什么 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