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诉需要交费吗
在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的过程中,需要缴纳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此类费用主要涵盖了一审案件、二审案件以及再审案件的受理费用等各项开支。
然而,若出现发回重审的情况,第二审法院必须将已经由上诉人交付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全数退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二、上诉需要交诉讼费吗
在当事人提起上诉时,通常需要向二审法院缴纳相应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然而,对于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驳回上诉等各类特殊情况下的上诉案件,以及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满而提出上诉的案件,则无需为此类案件另行缴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当在上诉过程中向更高等级的法院提出申诉时,需要按照相应的法规要求,交纳包括初审、复审以及再审案件在内的各种受理费用。然而,我们需要切记,如果案件被发回重审,第二级法律法院有义务全额返还已经由上诉方支付的二审案件审理费用。这一具体的规则制度旨在保障上诉人的正当利益,防止其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决定上诉之前,上诉人应当充分了解与之相关的费用规定,并且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应及时申请退回已缴纳的费用。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