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要准备什么材料
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提起劳动仲裁时需递交如下所需材料:
首先,须提交符合规范格式要求的仲裁申请书,明确载明各项诉讼请求及理由;
其次,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详细包含申请方与被申请方的个人基本资料;
再者,需提供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工资发放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最后,为确保仲裁机构能够准确无误地向当事人发送相关材料,还需填写并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劳动仲裁要开庭吗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必须经过开庭审理这一程序。仲裁庭需在确定开庭日期和地点后的五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开庭通知书。如遇确有必要延期的情况,当事人可在开庭三日前申请延缓裁决之执行;
然而,批准与否,则为劳动仲裁委员会所独享之权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若需要启动劳动仲裁程序,必须提交如下的申请资料:详细且有针对性的仲裁申请书,明确诉求以及列举相关理由;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能证明合法身份的证件,其中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个人信息资料;提供能够证明劳动雇佣关系的重要文件,例如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协议、工资发放记录等等;此外还需要填写送达地址确认表,以便仲裁机构能够准确无误地将相关文件邮寄给到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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