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去职务后,用人单位无缘无故地进行扣款行为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雇佣双方确立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有权自主选择辞职,并且可以按照法律程序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
如若用人单位采取违法手段擅自克扣劳动者应得的合法薪资,那么劳动者便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倘若用人单位未能在员工离职当日结算全部劳动报酬,劳动者则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辞职后公司没有交够社保还能交吗
关于离职能否请求公司进行社保缴费的补充说明:众所周知,尽管劳动者可能签署了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协议,却无法替代或豁免用人单位对于为劳动者缴纳法定社保费的义务。因此,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雇佣关系之后,劳动者仍具有权利要求该用人单位为其弥补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若单位拒绝执行此项责任,劳动者则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展开调节、仲裁甚至提起诉讼。另外,当员工因辞职或出现其他变故导致社保产生断缴情况时,他们在加入新的工作环境中,有权利让新单位为自己提供两个月内的社保补缴服务;如果断缴期限较长,则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社保代理机构协助办理补缴事宜,但需遵循相应的缴纳比例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在此过程中有疑问的朋友亦可拨打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电话咨询详细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在员工决定离职之后,雇主未经正当理由擅自扣除其薪酬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更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在此种情况下,作为劳动者,您拥有自主选择离职的法定权利。如果雇主仍然无视法纪,非法扣除您的薪资,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正式申诉,通过这种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此外,倘若雇主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您的工资,您同样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从而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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