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局让我去配合调查我可以不去吗
接到公安局的电话通知,敦促您前去配合案件调查工作,这是不容忽视的事情。若无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时到场,则可能会面临公安机关强制执行的传唤。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力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士进行询问了解相关情况,身为公民,我们也有责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行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公安局让我交交通罚款怎么做
对于交警部门所实施的违章罚款程序,以下是几种理想的缴款方式:
首先,关于未被扣分之违章行为,您可以直接前往银行的自助缴费终端进行罚款的支付;反之,如果出现了扣分情况,则需按照以下步骤执行:
首先,前往交警大队确定违章行为及相应的扣分之数额,然后,根据上述结果完成罚款的支付流程。在此基础上,还可通过线上方式解决问题,只需将车辆与交管12123APP进行有效绑定,便可实现违章信息的在线处理。
另外,针对现场开具的罚单,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以及罚款通知等相关资料,亲自赴违章所在地的交通支队或者大队办公室进行处理。请注意,此类罚款必须在违章发生地区进行处理,而不允许异地缴纳;
至于非现场罚单的处理方式,仅需携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文件,即可抵达车辆违章所在地或者车辆注册地任意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服务厅进行办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接到警方来电,恳请阁下配合案件调查,此乃事关重大之举。若因无适当理由而未按约定时间出席,恐将面对警方的强制传唤。依法治国实践中,公安机关拥有讯问与案件有关人员的权力,身为公民,我们理应自觉配合展开调查工作。敬请阁下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准时到案接受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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