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起诉小三能不能归返全部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7-2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73人
专家导读 离婚后,想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被第三者获取的共同财产,不一定能成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擅自赠予第三者可能无效。原配可起诉要求归还,但成功与否取决于多种因素,如第三者是否知情、赠与是否违法等。如存在财产隐匿、转移等情况,可要求重新分配。
离婚后起诉小三能不能归返全部财产

一、离婚后起诉小三能不能归返全部财产

离婚之后,若选择向第三者(即小三)提起诉讼以追回所有财产,其结果并非必然成功。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具有同等且公正的处置权利,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其间,若其中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此类行为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原因在于它违反了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原则。因此,身为原配的您有权寻求法律途径,通过向法庭提起诉讼来请求第三者归还这些财产。

然而,成功追回全部财产的可能性则取决于多个具体因素。例如,如果第三者是在无欺诈、误导、强迫等不当情形下获得该财产,那么他们或许无需回赠;而倘若赠与这一行为直接违反了法律法规,那么法院则可能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全额返还财产的裁决。

另外,若是发现存在财产隐匿、转移、变卖或毁灭,乃至伪造债务以图侵吞对方财产的情况,那么另一方当事人便可提出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起诉变更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实现

一、在领取到离婚证书之后是否仍有可能更改离婚协议?在领取到离婚证书之后,男女双方依然有权利对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配部分进行重新协商并修改。

然而,如果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的一年内对财产分配问题产生异议,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则需要向相关司法机构提出申诉。经过法院审理后,若未能发现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有任何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那么该诉讼请求将被依法驳回。

二、关于离婚抚养权的判定标准如下:

1、对于年龄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通常情况下会由母亲直接抚养

2、当子女年满两周岁,且父母双方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共识时,应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

3、对于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子女,在决定抚养权归属时,必须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三、如果不慎遗失了离婚证书,应该前往何处进行补办?离婚证书丢失后,当事人需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申请补领新的离婚证书。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无误后,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经历了离婚的痛苦之后,若您希望借助法律途径将被第三方非法获取的共同财产尽数追回,那么这并不意味着您的努力必定会取得成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予他人的行为,极有可能因违反法定程序而被认定为无效。作为原配的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其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然而胜诉与否还受到诸多相关因素的影响,例如第三方是否知晓该赠与行为、赠与行为本身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等。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发现存在财产隐匿或转移等不当行为,您同样可以申请重新进行财产分割。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5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后起诉小三能不能归返全部财产
一键咨询
  • 160****55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2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7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6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6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5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6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2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25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0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3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2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小三是善意的财产能不能返还?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小三是善意的财产能不能返还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社保返还给公司的生育津贴是否可以全部全部返还?
[律师回复] 根据《苏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5]2号)规定: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第二十条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用于计算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月工资的标准,第二十六条用于计算不予支付月工资的标准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三)前两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所以用人单位如产假期间发放的基本工资非职工全额工资,应先补足全额工资,然后与生育津贴再作比较,如生育津贴仍高于职工产假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将差额部分发放给职工;如生育津贴低于、等于其产假工资的,则无需再支付其津贴。用人单位可以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个人应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及个税,包括产假期间。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0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返社保补贴归哪个部门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可以找社保局。
2、全国统一咨询服务专用电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统一咨询服务专用号码为12333和12370,其中,1233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返社保补贴归哪个部门管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可以找社保局。
2、全国统一咨询服务专用电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统一咨询服务专用号码为12333和12370,其中,1233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丈夫给小三的财产能否返还
给小三的财产可以返还,这部分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不能够单方面进行处置,要由男女双方共同管理;夫妻之间的财产分为两种类型,一个是婚前个人财产,另一个是婚内共同财产,这两种财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能约定如果离婚财产全部归子女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乙方之夫。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甲方之妻。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协议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登记结婚之前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登记在谁的名下则有谁承担。
  
1、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住房(位置、房产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票(名称、号码)、股权(持有××公司××%的股份)、车辆(××牌轿车一辆,牌照号为××××)以及其它财产(应一一说明,注明财产所有者的名字)。
  
2、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住房(位置、房产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票(名称、号码)、股权(持有××公司××%的股份)、车辆(××牌轿车一辆,牌照号为××××)以及其它财产(应一一说明,注明财产所有者的名字)。
  
第二条、双方自登记结婚之日起,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采取约定夫妻财产制即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详情如下: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各自所得的财产收益【财产收益的范围详见第二条第3款的特别约定条款
(3)】以及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等归各自所有。
  
2、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所有权归出资方所有(注:无法证明出资方的,登记在谁的名下则归谁所有);平时生活费用、孩子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用经双方确定数额后各自承担一半。
  
3、特别约定条款
  
(1)本协议签字之日前,双方共同使用的装修、家电包括 、家具包括 、其他生活用品包括 系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给付或赠予另一方的财物归接受方所有。
  (3)甲、乙双方财产收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工资、奖金;B生产、经营的收益;C知识产权收益;D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买断工龄取得的费用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依据各自财产各自所有的原则处理,确实无法说清楚的按夫妻共有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一是法律规定,二是便于为了今后有据可查,避免纠缠不清。
  
二、必须约定明确
  约定如果不明确,就等于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等法律及解释规定,对于约定不明的,仍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小三的小孩抚养权归谁?
小三的小孩抚养权归父亲或者是母亲,抚养义务是双方都需要承担的。在我国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中,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适用婚生子女的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小孩三岁离婚了小孩归谁?
要根据夫妻双方的条件来看。但是3岁的孩子年龄较小,判给母亲的可能性会大一些。如果孩子年满10岁并且父母都满足抚养孩子的的条件的情况下,会让孩子自行选择跟随任意一方,法院会尊重孩子的选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老公给小三转钱能全部要回吗?
老公给小三转钱能够追回,因为这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但当事人不能以出轨为理由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在发现对方有出轨的行为,那么一定要找好证据,这样法院才会支持,让自己得到该有的赔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后起诉小三能不能归返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