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破产重整企业处置的资产合法吗
倘若一家企业尽管深陷困境,然而依然具备显著的价值,譬如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完备的上下游产业链条以及其他罕见的行政许可资质等等,那么在此类企业申请破产后进行收购,将会产生诸多无可比拟的优势:首先,通过收购,投资者可以更为清晰地了解并掌握被收购企业所承担的所有对外债务,从而大幅减轻或有债务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其次,在执行过程中,收购方能够确保所有债权人的财产均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妥善处理;再者,收购方将有权解除所有形式的查封,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性质的查封皆包含在内;此外,在重整程序中,担保物权将暂时无法行使;同时,收购方还将获得全面的财务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债权债务情况等尽职调查信息;最后,由于采用了多数决原则,因此在法庭外重组过程中,即使仅有一位债权人反对,也不会导致之前的努力付诸东流;除此之外,收购方还可享受停止计息的优惠待遇,从而有效降低收购成本;并且,在有管理人协助的前提下,法院的法律文书亦会为收购行为的合法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二、收购破产公司需要承担债务吗
若是要接手一家破产企业的话,您有可能需要承担其背负的债务。具体而言,这将受到收购协议中的详细条款和整个公司合并或收购过程的实际情况所制约。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进行合并操作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理应用合并之后依旧存在的公司或者是新设立的公司来继承。换句话说,如果一家公司被另一家公司成功收购,那么被收购公司的债务往往会由收购完成后的公司来承担。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公司与其持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的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或者股份。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收购处于困境却拥有价值的企业有着诸多重要益处:能够明确所面临的债务风险;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冻被查封的资产;暂时中止担保物权的行使;为重组活动提供翔实的尽职调查信息;规避因大量债权人反对而导致的重组计划失败风险;有效地削减收购成本;获得法律文件的有力支持以保证交易的合法性;甚至还有可能享受到利息暂停方面的政策优惠,从而更加有助于掌控风险并且降低相关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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