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之理赔范围
以下情况不予赔偿:
1.醉酒驾驶、无证驾驶以及行驶证和驾驶证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验的;
2.地震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害;
3.因遭受精神创伤而导致的车辆损失;
4.在修复车辆期间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5.由于发动机进水引发的发动机损坏;
6.轮胎突然爆裂导致的车辆损失;
7.因车上物品撞击导致的车辆损伤;
8.未经保险公司定损便自行维修车辆的行为。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二、汽车保险主要有哪些
首先,我们应该全面地理解汽车险的种类和组成部分。其中较为重要的包括交强险,它是我国首要的、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并强制实行的保险制度;
另一方面,车辆损失险,意味着当您自身车辆产生任何损失时,都将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相应损失费用;接下来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主要目的在于汽车险能够为个人车主提供保障,而第三方自然就被定义为需要赔偿的对象;
最后,车上人员险是针对车内人员的安全保障,属于四个主险中的一个,旨在保护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四项险别已经基本覆盖了大众消费者对于汽车险的基本需求。至于针对更多个性化需求的其他琳琅满目的汽车保险品种,便需要根据各自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购买。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在汽车保险理赔过程中,下列情况将被剔除在外:涉及到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以及证件逾期未进行年审等行为所导致的事故;因地震而产生的车辆损害;精神受到较大冲击而引起的车辆损失;修复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因发动机进水损坏所导致的车辆故障;由于轮胎爆裂或其他物品撞击所引发的车辆损伤;未经保险公司定损确认便自行进行维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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