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患病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最新修订 |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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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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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面对保险公司拒赔,投保人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维权:首先,协商解决,保持沟通寻求合理赔偿;其次,如协商不成,可提交归属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裁决具法律效力并可强制执行;最后,若以上无效,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保障保险索赔权益。
孩子患病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一、孩子患病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不赔偿行为,投保人可实施如下三种合法步骤来维护自身权益:1)自愿协商解决:投保人有权选择与保险公司进行平等沟通并达成合乎情理的赔偿协议;2)提交仲裁申请:若协商无果,投保人可通过保险公司所归属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诉求,仲裁裁决具备法律效力且具有强制执行的可能;3)在必要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上述两种渠道均未达预期目的,投保人可依法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以确保获得应有的保险赔偿。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孩子患病父亲能取保候审

对于父亲能否因孩子罹患疾病而获准取保候审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他所涉及罪行的性质与程度,同时还需考虑到他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法定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发生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批准取保候审。

然而,尽管父亲需要照顾生病的孩子可能会被视为社会状况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最终的决定权仍然掌握在司法机关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面临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作为投保方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我们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以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应始终保持与保险公司的有效沟通,以期获取合理的理赔金额;其次,如果协商无果的话,我们也可以向所属地区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并且该裁决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最后,倘若上述两种方式均无法奏效,那么我们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确保我们的保险索赔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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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患病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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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患病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当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投保人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协商解决:投保人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寻求合理的赔偿方案。 2.仲裁: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属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3.起诉法院:如果协商和仲裁都无法解决问题,投保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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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家人患职业病死亡家属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首先,死亡职工家属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交由负责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经鉴定该职工的死亡事件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可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医院按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该职工患病及去世是因为其从事的职业造成的,依照规定,员工患职业病的属于工伤,其家属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应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如下: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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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患上职业病,家属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首先,死亡职工家属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交由负责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经鉴定该职工的死亡事件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可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医院按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该职工患病及去世是因为其从事的职业造成的,依照规定,员工患职业病的属于工伤,其家属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应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如下: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患职业病死亡家属应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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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死亡职工家属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交由负责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经鉴定该职工的死亡事件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可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医院按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该职工患病及去世是因为其从事的职业造成的,依照规定,员工患职业病的属于工伤,其家属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应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如下: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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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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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监狱可以拒收患病罪犯吗?患严重疾病的罪犯需要保外就医可以不受刑期限制吗
[律师回复]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治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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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患什么病可以病退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病退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2、长期重度唿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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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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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2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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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减退);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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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精神分裂症,经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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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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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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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至4级者。
二、病退应符合以下条件:
1、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治疗半年以上,经市(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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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保险公司拒赔如何维权
关于保险拒赔事件,您可采取以下申诉途径:首先,与保险公司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寻求理赔争议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若问题仍未解决,您有权选择法律诉讼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些途径旨在为您提供公正、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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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精神病患持刀行凶精神病患者杀人应该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精神病患者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10月2日中午12时许,灵宝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接110指令,称在西闫乡常闫村一精神病患者石某,突然狂躁不安,已将自己的兄长打伤,正持菜刀欲继续行凶,附近的居民都十分害怕都不敢靠近接警后,特巡警大队11名武装巡逻队员迅速赶到现场经询问得知,该男子本身就患有精神病,当天因为和自己的哥哥发生口角,可能因过于激动导致精神病发作,已将其兄长打伤,现手持菜刀欲继续行凶在特巡警到来前,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已经其围在了家中,不过危险并没有消除了解情况后,特巡警队员立即疏散附近群众,同时为防止该精神病患者冲出来伤及附近群众及自残等行为发生,特巡警大队长当机立断命令队员兵分两路:一路守在大门口防止该患者冲出来伤人;一路则进入楼顶迂回到院子里面将其控制当两路人员同时到达指定位置后,该男子石某突然从室内出来,手中挥舞着菜刀,并不断向民警叫嚣特巡警队员试图靠近,但对方看见后,又迅速躲回室内因不十分了解房内结构,加上石某手持菜刀情形激动,暴力倾向十分明显,为保证安全,大家最终决定向室内投掷催泪弹,逼石某主动走出房间在投掷催泪弹约1分钟后,石某从室内走出就在其走出来的一瞬间,特巡警队员利用钢叉盾牌快速将石某控制住目前石某已被送往灵宝精神康复医院进行治疗
我的朋友在一家化工厂里面上班,因为一直呼吸有毒的气体所以身体有点不舒服去检查说肺里面有问题,现在我的朋友想要申请工伤赔偿,请问职业病患者不属于工伤吗
[律师回复] 经确定确实是职业病的: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员工患有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如下规定: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九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第六十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六十一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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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患者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保险公司不给理赔可以保险公司、银保监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如下: 1、当投保人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负责人先到现场确认事实情况; 2、保险公司需要审核投保人的相关资料,确认理赔义务是否合理; 3、保险公司确认责任方; 4、保险公司会根据情况决定理赔是否生效,如理赔生效一般会在10天内到账,如无效则会告知投保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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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家有患精神病患者怎样申请离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贫困精神病患者生活和医疗补助: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按程序应予以低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并视困难程度予以分类施保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纳入农村低保。纳入农村低保的可按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全额进行补助。
二、贫困精神病患者就医的优惠政策: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病院治疗精神病年门诊费用超过1000元的,新合办继续执行一年期限补助200元的政策。对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者,新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三条 【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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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买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当精神病症患者投保遭遇拒绝时,可以尝试以下途径有效维权:首先,可以寻求保险代理人或经办人的协助,他们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或许能带来转机。其次,向保险公司投诉,强调客户评价的重要性,促进问题快速解决。若仍无结果,可向银保监机构投诉,其监管力度大,有助于保险公司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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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精神病患者能结婚吗,精神病患者结婚的好处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精神病患者可以结婚吗 由于精神病有一定的遗传因素,因而关于精神病人的婚姻生育问题,常是患者及家属所关心的。根据目前资料分析,情感性精神障碍和精神分裂症病人家庭成员比一般人群情感性精神障碍和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率要高得多。癔症与人格特点有密切关系,人格的某些内容,如气质又受遗传的影响,也就是说:癔症或多或少受遗传的影响。虽然如此,遗传特性只是发病的“内在因素”,要在一定的外界环境下才能促使精神病的产生。 所以,精神病人也不是绝对不能结婚的。但是,要在疾病痊愈或稳定一段时间后(一般病情缓解2年以后再考虑),而且婚前应与配偶讲清楚,取得对方的理解,婚后可以更好的互相关心,照顾。免得一旦病情波动,对方不理解,夫妻生活不协调,家庭气氛紧张,结果不欢而散,徒增双方心理上的压力,精神上的痛苦。另外,根据遗传学的观点,双方都是精神病患者其后代遗传上精神病的可能性极大。所以,在配偶的选择上,切忌“门当户对”或同病相怜,再去挑选也有精神病史的人。也千万不能以结婚“冲喜”。为了保障病人的权力,也为了保障病人今后家庭的利益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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