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行,但必须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方可进行。起诉状应包含以下内容:首先,明确列出原告方的详细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其次,同样地,也需向法庭提交被告方的相关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再次,需要在起诉状中明确提出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诉讼请求,同时还需提供支持该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及法律理由;最后,需在起诉状中列举出被告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的相关证据及其来源,同时还需注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
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若追偿所得款项超出补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归属被保险人所有。然则,法律规范仅仅规定承担支付保险理赔金的主体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却并未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所付之赔偿款可能无法全额收回,但这并不标志着代位求偿必定无法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进行合法诉讼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定条件。而提交的起诉状,则需要详细地罗列出原告与被告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他们的姓名、性别以及职业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同时,还应明确地请求被告方履行其所签订的合同义务,并且对其可能存在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起诉状还应当附上充分的事实依据以及严谨的法律理由,同时列举出能够支持上述请求的相关证据以及证人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