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超过十五天未缴清罚款,每日将以百分之三的比例产生滞纳金,但不得超过罚款总额。
在您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的十五天内,请务必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若无合理原因逾期未处理,您的机动车驾驶证可能会被吊销。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醉驾超过80怎么处罚
在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若达到了或者超出了80毫克,那么这将被视为醉酒驾驶。对于此类严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会对驾驶员进行强制性的限制措施,直至其清醒为止,同时还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肇事者必须接受长达五年的禁驾期,在此期间内他不能申请领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针对醉酒驾驶且超过法定时间的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罚: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罚款金额累积超过十五天后,将每日额外收取罚金百分之三作为滞纳金,但总计所收取的滞纳金不得超过原罚款数额。在接到罚款通知书后,请务必于十五个自然日内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如逾期未能提供合理理由而未予处理,您的驾驶证可能会面临吊销的风险。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醉酒驾车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务必及时处理相关罚款事宜,切莫以身试法,共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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